十一月十二日,香港立法會辯論是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官員及銀行代表,調查雷曼事件。約三百名雷曼相關產品的投資者,早上到立法會門外請愿,表達訴求。 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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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二日,香港立法會辯論是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官員及銀行代表,調查雷曼事件。約三百名雷曼相關產品的投資者,早上到立法會門外請愿,表達訴求。 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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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4日電 香港《大公報》今日在“要聞”欄目刊發報道稱,香港立法會日前通過引用特權法徹查雷曼事件,立法會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何鐘泰13日表示,估計小組調查工作至少需要一年時間,苦主不要期望工作很快完成。
何鐘泰將會聯絡立法會秘書處、小組副主席商討盡快召開會議,再由議員決定委員會人數、開會次數、時間表、邀請什么銀行代表出席等,日后小組必要時可考慮閉門會議。
有銀行界擔心日后要公開內部文件將會構成隱私外泄,何鐘泰說,委員會應保持高透明度,因為市民有知情權,但在很特別的情況下,如涉及公眾利益或對銀行機構造成不公平,影響銀行將來與同業的競爭,就可以考慮進行閉門會議,但最終要由委員會討論后再決定。
對于有議員擔心小組委員會的參與人數過多,可能影響效率,何鐘泰表示,由于小組委員會并非專責委員會,不能限制議員參與,會否縮減人數也需要由委員會決定。不過,他不傾向縮減議員的發言時間,寧愿盡量加密會議,甚至在星期日加開會議。
就邀請什么銀行界代表出席委員會,香港民建聯議員陳鑒林表示,委員會將“先禮后兵”,先邀請銀行有關人士出席,有需要才動用特權法傳召。“在最初幾次會議,會要求銀行計好盤數,交代回購方案、估值的進度,以增加透明度,希望銀行盡量安排人手抽時間向公眾解釋,如調查觸及商業的敏感資料,相信也會遵守一般程序,不會公開,只作局限性閱讀。”
商界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說,小組采公開還是閉門的形式進行,應視乎機構的意愿而定。“如果他們希望閉門的話,也應該接納他們的要求。”
林健鋒沒有預計小組需要多少時間進行調查,但他表示,一旦展開調查,最大的得益者將會是一眾律師。“立法會要求銀行提供文件,但有些文件一定會涉及商業機密數據,銀行必定會聘請大量律師提供意見,尤其是商務律師一定最吃香,那些‘大狀’也會被聘請。”
議員梁美芬表示,日后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應從銀行方面入手,就算已經離職的前線員工,也有權傳召他們到立法會作供,查問他們之前在銀行如何受訓,上層如何教他們銷售產品等。
至于有銀行擔心隱私外泄問題,銀行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時,可以刪除涉及第三者客戶的數據。梁美芬建議,由于日后立法會要處理的個案實在太多,議員可以分組別,以公平跟進不同苦主的個案。
議員葉劉淑儀認為,小組調查雷曼事件需要超過兩年時間。“上次短樁事件都查了兩年,這次事件涉及這么多人,包括銀行代表和前任官員,連馬時亨和梁錦松也要傳召,兩年時間怎會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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