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 香港《文匯報》7日刊文認為,香港和澳門目前雖不乏交流,卻只由民間主導,兩地今后需大力推進融合發展,建構“港澳共同體”,深化珠三角合作。這一構思正符合國家戰略發展的需要。
文章摘錄如下:
現時港澳交流主要由民間主導,兩地政府今后需研究設立合作架構和機制,訂定短中長期目標,以推進港澳融合發展。短期內可從機制、設施和相互認識等方面入手,促進人員、資金、服務和技術等的流動,加強產業合作;中長期而言,可就建構港澳經濟、社會共同體進行研究,創新制度,逐步實現港澳共同體。
國務院常務會議在2008年12月通過《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將粵港澳緊密合作提升至國家戰略,強調三地協作,跨區域的一體化經濟規劃越見具體明確。不過,現時社會上的討論多偏重香港和內地的融合,有關港澳合作的意見,一般都集中在港澳競爭的層面上。其實,單說香港和澳門兩地便有不少合作空間,隨著港珠澳大橋日后落成啟用,彈丸之地澳門和香港之間的兩地協作,在珠三角的作用不容忽視。
港澳擁廣闊合作空間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曾主張粵港澳合作需借鑒歐盟,推動一體化發展。其中,港澳兩個特區的經濟制度和歷史文化背景都較類近。為加強港澳融合,實現“共同體”長遠目標,港澳應逐步消除內部形態邊界,促進兩地資源自由流動,以便發揮兩地優勢。為應付金融海嘯和今后種種全球性的經濟大沖擊,共同體概念既符合港澳發展需要,亦是落實國家區域合作發展戰略的重要部分。
“共同體”概念在經濟范疇上廣泛應用,已被視為國際間協調經濟利益、共享市場而組成的跨國性、區域性的經濟組織或聯合組織。目前世界上存在不少具有共同體特色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由東南亞十國組成的東盟、美加和墨西哥訂立的北美自由貿易區等是其中典型。“共同體”的好處很多,包括“有利體內成員優化配置資源和生產要素”、“有利加強體內成員經濟實力和國際地位”,以及“有利縮小體內成員間經濟發展的差距”。
建構“港澳共同體”,主要透過逐步取消港澳內部形態邊界,令法規制度逐漸趨同,促進人員、貨品、服務、技術、資金的自由流動,實現從經濟以至社會、文化及行政的多層次、全方位合作融合。現時歐盟正是這種概念的實體。
兩地應設合作架構和機制
港澳所以能成為“共同體”,可以從三方面講:一、大珠三角區域因兩制不同,港澳在體制上遠較內地任何城市相近,跨境成本較低;二、澳門近年經濟發展迅速,令港澳關系出現變化,若攜手合作,將可開創商機,多元發展;三、港澳經濟發展路向和產業結構不同,可多方優勢互補,達致雙贏,例如香港可利用澳門作為萄語國家的經貿平臺,以及延伸港服務業至澳門,澳門則可利用香港以發展博彩業以外的產業,分散博彩業不景氣的風險。
現時港澳雖不乏交流,卻只由民間主導,兩地政府今后需著手準備更多研究,設立合作架構和機制,訂定短中長期目標,以大力推進港澳融合發展。例如,短期內可從機制、設施和相互認識等方面入手,促進人員、資金、服務和技術等的流動,加強產業尤其是服務業的合作;中長期而言,可就建構港澳經濟、社會共同體進行研究,創新制度,逐步實現港澳共同體。
國務院上述文件,重點提出三地要在基建、產業、金融、人員往來和區域溝通機制五個領域加強協作,并以構建亞太地區最具國際競爭力城市群為目標,“港澳共同體”的構思正符合國家戰略發展的需要。(陳鑒林 香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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