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1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21日發(fā)表社論說,陳水扁在自己的《臺灣的十字架》書中,對貪案的辯白并無足道,他將全書重點置于政治操作,自稱是“法理臺獨”的追求者與實踐者,并鼓吹在今后三年,以“拒統(tǒng)公投運動”為臺灣政治運動的主流。若將此書視為陳水扁親頒的“臺獨”經(jīng)典,其中的矛盾、淺薄與虛偽,皆令人驚異。
社論摘錄如下:
陳水扁在《臺灣的十字架》書中,對貪案的辯白并無足道,較具印象者僅在指蔡銘哲“偷印名片”、“招搖撞騙”等語;他將全書的重點置于政治操作,自稱是“法理臺獨”的追求者與實踐者,并鼓吹在今后三年,以“拒統(tǒng)公投運動”為臺灣政治運動的主流。
陳水扁不認罪,不甘以貪污犯為自己的歷史結(jié)論;因而,他全力將自己塑造成“臺獨”的旗手。他的低目標,是藉此挾持民進黨,使民進黨不能與他切割;他的高目標,則是幻想他仍有再度成為綠營共主的機會,甚至有第三次競選“總統(tǒng)”的可能性。在書中,他稱夢見自己三度出馬參選,并將二六三○解析為“三任總統(tǒng)”。
若將此書視為陳水扁親頒的“臺獨”經(jīng)典,其中的矛盾、淺薄與虛偽,皆令人驚異。他最后總結(jié)的行動綱領(lǐng)是:從今年二•二八的“臺灣建國會議”,開始推動為期三年的“拒統(tǒng)公投運動”,聯(lián)署目標為七百萬人,非但拒統(tǒng)公投可過關(guān),更可贏得二○一二年的“大選”。
如同“入聯(lián)公投”,“拒統(tǒng)公投”又是一個“假命題”。既謂追求“法理臺獨”,何不直接訴諸“臺獨建國公投”?此類公投,除了一再撕裂臺灣,豈是對抗大陸的辦法,又豈能藉此實現(xiàn)“法理臺獨”?臺灣人民已被陳水扁玩弄過三次“公投”,豈會再受愚弄?
人們皆應(yīng)記得,陳水扁曾說,“臺獨”是“自欺欺人”、“辦不到就是辦不到”。從他自述的生命史中可以看出,陳水扁此一階段開始主張“臺獨”,其實是在其家族貪案爆發(fā)之后,尤其是在二○○六年海外洗錢曝光之后;顯然,“臺獨”只是陳水扁用為處理貪案所形成的政治生命危機的政治杠桿而已。
因而,陳水扁在書中仍然只以訴諸臺灣悲情的手法來支撐“臺獨”,但對“臺獨”可行性的論述卻依然全無進展。陳水扁一方面強調(diào)“臺獨”的困難,用以引發(fā)悲情;但“臺獨”既如陳水扁所說的那般困難,則“法理臺獨”的可行性何在?這是陳水扁必須解釋的矛盾。
說穿了,陳水扁在書中的“臺獨”方案,只是挾持“獨派”進而挾制民進黨的政治操作而已。令人玩味的是,他在書中羅列了“美麗島大審”時,黃信介、林義雄、施明德等八名被告對“臺獨”議題的答辯供詞,暴露了八人當年一律言詞閃爍、不敢公開承認“臺獨”主張的尷尬情狀;陳水扁似在藉此凸顯自己才是“法理臺獨”的唯一及最高代表人物。
另一方面,他在書中且明顯抵制李登輝、謝長廷與蔡英文,而力捧“秀蓮姐”等,這亦顯然是著眼于綠營的路線與權(quán)力斗爭。
二•二八將屆,蔡英文的“臺灣民間國是會議”,與陳水扁的“臺灣建國會議”之間,將有一番競合角力;而陳水扁是否能夠藉此發(fā)動為期三年的“拒統(tǒng)公投運動”,亦是未知之數(shù)。
不過,無論如何,這將皆只是綠營內(nèi)部的茶壺風暴而已。臺灣社會雖將因綠營內(nèi)斗的撕裂而感受痛苦,但臺灣的大局已絕無可能再落于“自欺欺人”的陳水扁及臺獨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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