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2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在要聞版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21日在臺北地方法院表明愿意認罪,并愿意匯回海外巨款。陳水扁家法律顧問團成員指出,陳致中和黃睿靚與扁家弊案有關(guān)部分,是在尾端巨額款項的存匯,并不涉及扁案前端的貪污圖利罪嫌,因此兩人此一動作,旨在希望藉此達成“認罪協(xié)商”,以換取微罪或緩刑,止血自救,“不愿意當扁珍陪葬品”的意味濃厚。
這位與扁家熟稔的法界人士透露,對陳致中、黃睿靚而言,在特偵組將兩人起訴后,昨日兩人在出庭時采取“認罪、匯款”動作,可說是被迫采取的最后手段。因為自扁案發(fā)生以來,陳致中與黃睿靚兩位年輕人所要面對的,不只是司法壓力,也喪失隱私,尤其是還有小孩,兩人思考的更是,“不要禍延子孫”。
該名人士進一步表示,檢方為了抓陳水扁,已經(jīng)將兩人一并起訴,這陣子,兩人一直在思考的正是,“要不要成為爸爸的陪葬品”,這正是陳致中在法庭上所講的“面臨兩難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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