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4日電 香港《文匯報》今日在“要聞”欄目刊發報道稱,香港雷曼苦主大聯盟與美國律師達成協議,預計兩周內正式在美國入稟展開集體訴訟,向作為迷你債券信托人的美國匯豐銀行,追討127億港元的投資總額。
大聯盟表示,律師承諾“不成功不收費”,若官司勝訴,將分享不多于賠償額18%的律師費,并且已選出4至5名苦主代表到美國出庭作證,其中2人更持有美國護照,他們的投資額分別介乎30萬元至100萬元。大聯盟預計官司由排期至正式有首宗個案審訊,需時最少2至3年,但對于勝算感樂觀。
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3日透露,協助苦主在美國集體訴訟的為美國律師行Coughlin Stoia,其首席代表律師Patrick Daniels日前已來港,并就律師費及賠償額分配安排,與大聯盟達成協議。律師行承諾采用“不成功不收費”,官司勝訴后,分享不多于賠償額18%的律師費。審訊期間的所有研究費用,以及安排證人到美國出席聆訊的費用,全部由律師行承擔,雷曼苦主毋須支付龐大的律師費,也可以透過美國法院向美國匯豐索償。
3日晚約1000名雷曼事主出席晚會,了解集體訴訟的詳情,會上絕大部分人同意展開集體訴訟。陳光譽指出,如果有證人到美國出庭作供,能夠對案情起一定幫助,現已找到4至5名苦主代表作為證人。全部代表均為50歲以上女性,投資額介乎30萬元至100萬元,且具一定的英語水平,當中2人更持有美國護照。律師最快會在兩周內,向紐約法院提交入稟狀,正式展開訴訟。
“美國律師就官司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相信案件會有一定勝算。”陳光譽指出,律師行具有相當把握,才會主動接觸大聯盟,幫忙提出集體訴訟,對于勝訴感到樂觀。他預計,由官司排期至有首宗個案審訊,需時最少2至3年,如果匯豐銀行愿意庭外和解,大聯盟同樣樂意接受。
陳光譽表示,雷曼迷債與一般不良銷售個案不同,不會按逐一個案入稟。因為所有迷債的發行機構都要經過信托人,方能將迷債經分銷銀行出售給持有人,故這次可以集體控告作為迷債信托人的美國匯豐銀行,“沒有忠實地履行作為一個信托人的應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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