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臺灣《工商時報》28日發表社論說,第三次江陳會達成開放陸資入臺的共同聲明,是較具有新意的兩岸經貿項目,也是臺灣方面以往最缺乏“實戰經驗”的課題。將來臺灣如何面對及處理陸資入臺事項,對此,臺灣應深謀遠慮,想法不能太簡單化。社論指出了迎接陸資要做的第一道功課。
社論摘錄如下:
剛在南京舉行完畢的第三次江陳會,計達成了三項協議,與一份共同聲明。其中,共同聲明所指涉的開放陸資入臺,是較具有新意的兩岸經貿項目,也是臺灣方面以往最缺乏“實戰經驗”的課題。將來臺灣如何面對及處理陸資入臺事項,令人高度關切。因陸資如何進出的問題,足以影響臺灣經濟的“數量”與“質量”。對此,臺灣應深謀遠慮,想法不能太簡單化。
事實上,陸資入臺并非自今日才起跑。早在數年前,民進黨執政時期,已開放了大陸居民來臺投資購置房地產。然因當時兩岸關系不佳,臺方尚未對投資者的居留方便加以配套開放,因而實際申請投資的個案寥寥可數。反倒是,本無投資臺灣規劃的大陸部分企業,受彼岸“走出去”政策激勵,購并了海外企業,無意間成為被購公司的臺灣分公司資本主,因而始料未及地,間接、迂回投資了臺灣。
這種“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的現象,應也是未來陸資開放重新出發后,所會經常演出的。盡管目前“政府”在政策思維上,已做了180度的翻轉,不再是以往的“先開放陸資投入房地產,下一步再開放產業投資”,而是第一步即開放多種產業類項(服務業、金融業、制造業、營建工程業等)接受陸資。然而,無論政策怎么變,陸資終究不會跟著臺方的節拍起舞,它自有自己的盤算,未來也會呈現吾人意想不到的投資布局。但若“政府”的管理體系趨于周延、完密,未來的現實與理想之落差會相對縮小。
如今,陸資入臺的大門已經打開,而“政府”在缺乏既有管理經驗的情況下,如何從頭去構建一套穩健合宜的管理體制呢?建議主管部門應朝以下方向,縝密規劃。
第一,正確認識陸資。人們慣稱的“陸資”,只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實質上,陸資的內涵五花八門。有中央陸資、地方陸資。有公有陸資、私有陸資。有本土陸資、海外陸資。林林總總,不勝枚舉。“政府”宜加以分門別類,并分別掌握其各不相同的來臺投資動機,以訂出具有“針對性”的管理法則。
第二,排除政治干擾。由于兩岸關系敏感,將來陸資的流量、存量與質量,必然會受到兩岸政治互動形勢變動的影響。萬一有風吹草動,陸資大量撤退,將對臺灣經濟造成重大的沖擊。為排除這方面的負面作用,“政府”應該先作“消毒”。其可行方法,譬如對大陸“主權基金”與中央控股法人之資金,均予以和一般陸資區別對待、特別管理,納入兩岸協議的約束規范之中,以防這類陸資被兩岸關系因素牽動。如果無法規范,最好盡量減少“‘國家’級政策性投資”。
第三、鼓勵陸資落地生根。在各種來臺陸資之中,最值得加以優惠照顧的,是長期性兼以“臺灣化”者,亦即其一方面有長期投資臺灣的規劃,另一方面又能與臺灣本土利益密切結合。對于這種陸資,“政府”應給與融資、財稅、股票上市、經營輔導等優惠。相關優惠內容,可以參考以往大陸政府照顧臺商的類似措施。
第四、鼓勵陸資國際化。“政府”開放陸資,應有大格局的思維。不能只求陸資當“及時雨”來滋潤股市、房市行情,而應將陸資視為臺灣經濟更上一層樓的籌碼。現在“政府”一再強調,臺灣經濟要密切聯結東亞、布局全球。在這個目標下,入臺陸資其實可以扮演積極角色。如鼓勵陸資在臺結合臺資、美歐日資,構成一種新型的“以臺灣為運營基地的國際化資本”。這種資本進可攻全世界,退可守兩岸三地市場,當會有力地協助推動臺灣經濟的進一步全球化,也可望實現某些政治人物大力提倡的“兩岸攜手賺全世界的錢”。
總的來看,未來“政府”管理陸資入臺,政策上應把握“四化”原則,就是“管理細致化”、“政策性投資隔離化”、“陸資臺灣化”、“陸資國際化”。只要謹守以上原則,將使入臺陸資成為臺灣的新資產,而非制造新問題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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