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1日電 香港《明報》11日刊文說,陳水扁家族貪瀆案今天下午將在臺北法院一審宣判;各界預(yù)計,扁夫婦及子媳將遭重判,而阿扁的判刑更極可能是判囚20年至終身,且法庭宣判后也會拒絕交保釋申請而將其繼續(xù)收押。學(xué)者指出,這次宣判也等于宣告陳水扁政治生命及影響力正式終結(jié)。
文章摘錄如下:
扁家洗錢貪瀆案創(chuàng)下臺灣政治及司法史上多項不堪紀(jì)錄,他是臺灣首位“元首”涉及貪瀆弊案,也是首位被起訴、收押的卸任“總統(tǒng)”,而洗錢案等4宗貪瀆案涉貪金錢高達新臺幣8億多元,加上特偵組再追加起訴的收取中信金辜仲諒3億新臺幣的政治獻金,貪污金額近12億新臺幣,也破政治人物貪污金額最高紀(jì)錄,一旦判重刑,又創(chuàng)卸任“總統(tǒng)”遭判刑首例。
全家只有陳幸妤不涉案
“不論宣判后阿扁是否交保獲釋,他已沒有任何政治影響力,將在政壇上出局。”臺大政治系教授張亞中向本報表示,阿扁唯一的寄望,就是以扁家貪污的錢去贊助民進黨候選人,尋求在2012年或2016年“大選”后,若民進黨重新執(zhí)政能獲得“特赦”機會。
“一旦阿扁被判重刑,民進黨不會再抱這個火藥庫,將會與阿扁進行切割。”張亞中直言,馬英九去年當(dāng)選主要就是與陳水扁貪瀆及施政不佳有關(guān),但在“8.8”風(fēng)災(zāi)及達賴訪臺風(fēng)波下,馬英九及國民黨要操作扁貪瀆案的空間已很少,而今天的宣判也為扁案一年多的政治紛擾畫下句號。
扁家洗錢等貪瀆4案讓扁家除女兒陳幸妤外,全都卷入,陳水扁涉及的“國務(wù)機要費”案、洗錢案及龍?zhí)顿彽匕福瑢⑹顾@判20年以上重刑,妻子吳淑珍則是扁家掌控金錢的靈魂,4案全都涉及,罪刑或比阿扁重,至于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認(rèn)罪協(xié)商不被接受,加以承諾的瑞士海外賬戶一直未匯回,恐將被判重刑,而女兒陳幸妤雖未卷入洗錢等案,不過先前已因“國務(wù)機要費”案延伸的假證供罪遭到判刑,扁家人無一幸免。
審訊過程“眾叛親離”
扁家貪瀆案近一年的審訊過程,阿扁可說是“眾叛親離”,吳淑珍“護子”、“保子”心切,曾痛罵阿扁不肯認(rèn)罪想當(dāng)“烈士”而連累子女,陳致中為求脫罪一開始就“認(rèn)罪協(xié)商”,而吳的胞兄吳景茂夫婦更是首先向特偵組認(rèn)罪,供出扁家海外密帳。
此外,包括阿扁親信、下屬陳鎮(zhèn)慧、馬永成、林德訓(xùn)等人為求減罪,更是早已拋棄“主仆之情”,供出“國務(wù)機要費”是阿扁“詐領(lǐng)”,還說阿扁要他們配合“說謊”,將一切罪責(zé)推給阿扁,露骨地演出了一出“政治丑陋劇”。(彭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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