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9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29日刊出署名富權的文章說,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談到海協會今年工作時,有一項是著手研究兩會互設機構問題。此顯示海協會為尋求“突破”,終于接過海基會一年多前拋出的這個“球”,并因勢利導,透過兩會協商將之常設化、常態化,機制化、制度化。這是面對和因應未來兩岸許多不確定和復雜因素的一個重要決策。
文章摘編如下:
大陸海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28日在北京召開。常務副會長在作會務報告中強調,海協會將加強對兩岸談判問題的研究,規劃并組織好今年內舉行的第五次和第六次會談,并著手研究兩會互設機構問題。今年海協會將圍繞三個方面規劃并推動兩會交流活動。
鄭立中還表示,海協會在兩岸關系發展和對臺工作中具有不同于一般民間團體的特殊重要作用,是大陸方面唯一得到授權與臺灣方面進行談判并簽署協議的民間團體。今后海協會要以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為重點,進一步推進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機制化、制度化,同時根據兩岸關系發展需要,適時增加文化、教育、新聞等議題,為兩岸協商注入新的內涵,為下一步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積累條件。
此顯示,海協會是遵循胡錦濤提出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和“平等協商、善意溝通、積累共識、務實進取”實現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張,以循序漸進、務實進取的方式,努力推動海峽兩會協商向縱深發展的,既沒有好高騖遠地不顧現有條件,去奢談什么推動“兩岸政治對話”以至是“兩岸政治協商”,但也不失時機地抓緊和利用一切現有條件,促進兩會協商有新的突破,并從經濟范疇向文教范疇進展,為以后進行各領域的協商打好基礎。
最令人注意的是鄭立中當日的一句表述:“海協會在兩岸關系發展和對臺工作中具有不同于一般民間團體的特殊重要作用,是大陸方面唯一得到授權與臺灣方面進行談判并簽署協議的民間團體”。此顯示,大陸方面是要進一步確立海協、海基兩會在兩岸民間談判階段中的定位和地位,亦即是海峽兩岸的協商在尚未進入官方正式接觸、談判階段之前,仍將以海峽兩會為平臺。
鄭立中此段談話的另一個亮點是使用了“談判”一詞,連同他在同一個講話中提及“海協會將加強對兩岸談判問題的研究”中也有“談判”二字,這顯然是要大力樹立海峽兩會的所有商談活動“正當性”。
鄭立中在談到海協會今年內的工作時,還有一項是著手研究兩會互設機構問題。此顯示,大陸海協會為尋求“突破”,終于接過海基會一年多前拋出的這個“球”,并因勢利導,透過兩會協商將之常設化、常態化,機制化、制度化。這是面對和因應未來兩岸許多不確定和復雜因素的一個重要決策。
其實,大陸海協會在這個問題上最初的“突破”,只是由香港中旅社在臺灣設立辦事處。實際上,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的第一次兩會領導人商談上,陳云林建議由中國旅行社在臺灣設立辦事處,為臺灣居民代辦受理申請及代發“臺胞證”的業務,以方便臺灣居民到大陸旅游、探親、公干。而由于“互設代表辦事處”本來就是海基會的既定目標,江丙坤聽后就順風駛理,將之擴大化為“兩會在對岸互設辦事機構”。
自陳云林提出互設旅行社辦事處,已經實現了,而還將規格提高到兩岸旅游行政主管機構的“白手套”出面,及兩岸互派互動。現在,大陸海協會又提出了“互設機構”問題。
大陸方面研究互設機構,當然是為了方便聯絡,及就地收集、研究對方的談判意向、方法等。臺灣海基會對大陸文書進行認證也較為方便,可就近向大陸海協駐臺辦事處核實。日后不管島內政局如何變化,這個機制仍能雷打不動,恒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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