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28日刊文《“立院”設糾儀長 臺灣免蒙羞》說,在短短一星期內,臺“立法院”打了兩架,凸顯“立院”須重新思考速設立糾儀長的問題。“立院”打架屢登外部媒體,貽笑于人,糾儀長的設立可建立議事秩序,讓名譽免于蒙羞。
文章摘編如下:
“雙英”辯結束后,種種跡象顯示,民進黨頓失抗爭的立足點,議員最近選擇另辟戰場,在“立法院”以暴力方式阻撓陸生法案的修法,甚至在一百多位大學校長與副校長面前,做出了最負面的示范。
在短短一個禮拜內,“立法院”打了兩架,更凸顯了“立法院”必須重新思考速設立糾儀長的問題。民進黨深知國民黨在“立法院”議場已有對策可以解決主席臺被霸占的問題,因為議場廣大難以掌握,因此把戰場轉移到空間較小的委員會會議室。照此情勢發展,可以斷定爾后只要有關兩岸的法案,委員會就是兩黨打架的場所,而且是每開一次打一次,試問這是民眾樂意見到的嗎?難道“立委”領薪水不開會審法案,專職打架?持續給予后代子孫負面示范?
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筆者建議“立法院”應該設立糾儀長,維持“立法院”秩序。在設立糾儀長的過程中打架情事勢必發生,甚至可能發生流血事件,但為了“立院”殿堂的運作順暢,以求一勞永逸,設立糾儀長應屬勢在必行。糾儀長設立之后,不僅在“院”會,亦可在委員會執行職權,維持會場秩序。馬英九曾要求民進黨蔡英文主席約束其黨籍“立委”,然此屬道德層面,黨主席約束“立委”實難做到亦無法律依據。真正之關鍵在“立法院”,“立法院”應效法西方國家速設立糾儀長。
臺灣的“立法院”打架屢登外部媒體,貽笑于人,糾儀長的設立可建立議事秩序,讓名譽免于蒙羞。(陳錫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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