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陳水扁夫婦一審被判無期 中新社發 李俊鋒 攝
中新網6月3日電 香港《大公報》3日刊文《陳水扁難逃“鬼地方”》說,最近陳水扁在獄中寫信抱怨看守所是個鬼地方。牢房是關押違法者,讓他們反省悔過,難道還會供給高床暖枕、山珍海味?臺灣諺語說:“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面線(無罪釋放)”,扁案二審宣判會應驗嗎?分析起來,扁案案情無重大變化,量刑條件未變,扁夫婦要獲輕判甚至脫罪,可能性很低。
文章摘編如下:
最近陳水扁在獄中寫給高雄市議員的一封信中抱怨說,看守所又小又窄,是個鬼地方。此言非虛。牢房是關押違法者,讓他們在里面反省悔過,難道還會供給高床暖枕、山珍海味?
陳水扁從叱咤臺灣政壇的權力頂峰淪為階下囚,落差之大,實屬罕見。但“天作孽尤可恕,人作孽不可恕”,他因涉及數起弊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而且臺灣高等法院認為其仍有逃亡之虞,不予保釋,所以掐指一算,扁已在牢中呆了一年半了。
臺灣有句諺語:“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面線(無罪釋放)”,下周五扁案二審宣判,會應驗這句諺語嗎?
去年九月十一日臺北地方法院就陳水扁等人所涉“國務機要費”、洗錢等多起弊案做出一審判決,裁定陳水扁貪污、洗錢、受賄、偽造公文罪名成立,數罪并罰判處其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并科罰金新臺幣二億元,同時依貪污、偽造公文等罪名,判處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無期徒刑,并科罰金新臺幣三億元。
在島內,貪污是重罪,起刑點是十年以上,甚至可被判無期監禁,再加上扁家貪污金額巨大,動輒以億計算,扁夫婦又是身負數罪,可見涉案情節嚴重,法官因此予以最嚴厲判決。扁家不服,提出上訴,全案于去年十月進入二審。
在這近半年來,臺灣高等法院對扁家弊案又進行了審理,曾一一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前力拓集團董事長郭銓慶、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及陳鎮慧等被告和證人。
從審訊的結果看,案情基本與臺北地方法院一審的內容無異,除了陳水扁、吳淑珍、前陳水扁幕僚馬永成和前扁辦主任林德訓仍不認罪外,在一審中認罪的被告在二審中也供認不諱,吳淑珍兄嫂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更因不堪案件纏訟及健康問題,當庭撤回上訴,成為扁家最早認罪及判刑定讞的成員。
可見扁案即使進入二審,案情亦無重大變化,量刑的條件未變,扁珍要獲輕判、甚至脫罪,可能性很低。
此外,扁案二審宣判的另一個焦點是:法庭是否會“大發慈悲”放扁回家。早前,審判長鄧振球表示,若不將瑞士的錢匯回臺灣,陳水扁就沒有取保候審的可能。果然,扁子陳致中即乖乖簽署匯款文件,至今扁家已匯回三百五十多萬美元。
然而,這些錢只是扁家海外密帳的冰山一角,據特偵組掌握的資料,扁家經由瑞士漂白的不法所得初估為一億美元,來源與去向不只瑞士一地。目前扁子允諾匯回來的是存在瑞士美林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賬戶共約二千一百萬美元,也是在推三托四了一年多以后,法官下了最后通牒,才開始有實際行動。
特偵組還查出扁家存放島內的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的新臺幣七億四千萬元現金中,有五億七千萬元新臺幣后來透過元大馬家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并已向瑞士要求凍結。不過,陳致中至今對這筆錢只字未提。扁在獄中,扁家也絞盡腦汁隱瞞案情;若扁歸家,扁子還會把錢吐出來嗎?(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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