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臺灣《聯合報》13日刊文說,陳水扁最近引禪宗六祖贊美七祖的話自況心境,表面看好像是種頓悟,其實卻是錯讀經義。陳水扁若有懺悔心就該捧讀《壇經》,像當年苦讀法律書籍一樣,把六祖語錄一字一句化為一言一行,別讓六祖罵他“數年獄中,竟修何道?”
文章摘編如下:
政客很少讀書,但卻喜歡掉書袋,動輒引經據典,讓人聽了不是啼笑皆非,就是雞皮疙瘩掉滿地。
陳水扁最近引《六祖壇經》中“毀譽不動,哀樂不生”這句話,自況坐牢心境,并表示他終于體悟佛理意涵,就是最新例證。
《六祖壇經》是禪宗六祖惠能的傳法語錄,“毀譽不動”語出其中的第十品(章)《付囑品》:惠能臨終前一個月,曾召集徒眾告知他即將離開世間,眾弟子聞此噩耗“悉皆涕泣”,只有神會和尚“神情不動,亦無涕泣”。
六祖因此贊美神會,“神會小師,卻得善不善等,毀譽不動,哀樂不生”,并大罵其他弟子定力不夠,一聽說他即將往生圓寂,就痛哭流涕,“數年山中,竟修何道?”
用白話文來說,六祖的意思是:神會和尚年紀雖小,但他對善與不善,或者好與不好,都能平等看待,沒有分別心;對誹謗、贊嘆也都不動于心,你說他好,他不歡喜,說他不好,他也不生氣,既不生悲哀心也不生快樂心;而其他人年紀雖比神會大,修行時間也比神會久,但卻一點定力都沒有,修道多年,不知道修的是什么道。
神會和尚是禪宗七祖,主張頓悟,陳水扁雖然一向不愛讀書,但這次卻引六祖贊美七祖的話自況心境,表面上看好像也是一種頓悟,覺今是而昨非,其實卻是錯讀了經義。
陳水扁雖然自認清白,但他犯的罪狀一大籮筐,不論從法律或從經驗法則去論斷,都很難證明這些罪狀與他無關,就像二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所形容,他身為“總統”,卻“以權牟利,以私害公,辱壞官箴”,可謂罪證確鑿。
退一步說,即使陳水扁自認在法律上無罪,但他“放任家人公款私用,以金錢交易牟利私囊”,起碼在道德上也該“內疚神明,外慚清議”,懺悔反省猶嫌不及,豈能以“毀譽不動,哀樂不生”自況?難道他到現在還不知道他與他家人的所作所為,“導致社會價值觀及行為觀紊亂”?
毀譽由人的前提是問心無愧,如果陳水扁真有心體悟佛理,他就該把《六祖壇經》從頭到尾細讀一遍,尤其是其中第六章《懺悔品》,更該反復誦讀。
在《懺悔品》中,六祖曾經教導他的徒眾“無相懺悔”,“懺者,懺其前愆”,“悔者,悔其后過”,“凡夫愚迷,祇知懺其前愆,不知悔其后過”,“以不悔改,前愆不滅,后過又生”,“前愆既不滅,后過復又生,何名懺悔?”
陳水扁坐牢五百多天,不無令人同情之處,但他至今既未懺其前愆,又未悔其后過,卻反而說自己已經“毀譽不動,哀樂不生”,可見他連佛理的皮毛都還沒摸到,遑論體悟。
《壇經》是禪宗的經典,全文只不過兩萬多字,星云大和尚曾經說“人生最大幸福事,夜半挑燈讀壇經”,陳水扁若有懺悔心,就該捧讀《壇經》,像他當年苦讀法律書籍一樣,把這本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六祖語錄,一字一句化為一言一行,別讓六祖罵他“數年獄中,竟修何道?”(王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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