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日電 綜合媒體報道,在日中國研修實習生的生活與工作的狀況隨著近年來依法維權的事件頻繁爆出而日益收到社會的關注。日本社會也漸次發出了調整原有研修生相關制度、打破剝削廉價勞動力體制等呼聲,他們的合法權益也逐漸受到重視。日本茨城縣鹿島勞動基準監督署近日認定在該縣工廠工作的中國技能實習生蔣曉東的死亡為過勞死,屬于工傷事故。據悉,外國實習生被認定為工傷事故中的過勞死尚屬首次。
實習生被認定工傷事故中過勞死尚屬首次
日本新華僑報網消息說,在日本茨城縣潮來市的電鍍加工廠工作的中國技能實習生蔣曉東(當時31歲)2008年因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其遺屬方面認為蔣死于勞動時間過長,當時向該縣鹿島市的鹿島勞動基準監督署申請要求按工傷事故處理。外國人研修生問題律師聯絡會表示,有關外國人研修生的過勞死工傷申請在日本尚屬首次。
據代理人律師指宿昭一介紹,蔣曉東是江蘇省人,2005年12月以研修生身份來到日本,從事金屬涂漆和電鍍加工工作。雖然日本法律規定研修生不得工作,但蔣仍被要求勞動,每月加班時間長達100個小時左右。
從獲得實習生身份后的第二年起,蔣每月加班更是達到約150個小時,而休息時間只有2天左右。2008年6月6日,蔣在宿舍內睡眠中死去。其基本月工資為11.4萬日元(約合人民幣8160元),加班工資則僅為每小時400~820日元。
2010年7月2日,日本茨城縣鹿嶼勞動基準監督署認定其死因為違法長時間勞動造成的“過勞死”,屬于勞動災害。據日本外國人研修問題律師聯絡會介紹,外國實習生過勞死被認定為勞動災害,這尚屬首例。
鹿嶼勞動基準監督署稱,7月2日已經向法院提交《建議起訴書》,起訴該公司以及其社長讓員工超長時間工作并且不支付加班費。
外國研修生在日本申請工傷認定困難重重
共同社報道指出,日本的外國研修生和技能實習生在工作時受傷而申請工傷認定時,會遇到語言障礙等重重困難。再加上公司方面可能刻意隱瞞工傷的情況,因此日本外國人研修生問題律師聯絡會指出“過勞死只是冰山一角”。
此次提出申請的蔣曉東(死亡當時31歲)的遺屬的代理律師、聯絡會聯合代表指宿昭一律師介紹說,蔣曉東的案子是其在日留學的親屬費盡周折后才找到律師商談的。從遺物中偶然發現了蔣曉東的工作時間卡,因此勞動時間過長的事實才真相大白。
此前,當遺屬方面向水戶地方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時,日方公司提供的工作時間卡上記錄的每月加班時間不到20小時,少于遺物數字。指宿認為公司方面“應該是想隱瞞勞動時間過長的事實”。
聯絡會不斷接到有關接收實習生等的公司隱瞞工傷的咨詢。據悉,2008年一名中國實習生在名古屋市的工廠被沖壓機軋斷手指,在做了應急措施后就被帶往機場,并被威脅稱“會把(在日本打工)存下的錢還給你。如果不回國則不但不還錢,還要收違約金”。該實習生無奈之下最后只能回國。
2008年度在工作中因事故和疾病而死亡的在日外國人研修生和技能實習生達到34人,其中有16人因腦梗塞或心臟病死亡。聯絡會表示除蔣之外,未能與其余15人的遺屬取得聯系。
熟知外國人研修制度的日本大學教授永山利和指出:“日本國際研修協力機構負責向接收企業提供援助并進行監督,但問題在于該機構并沒有取締的實質性權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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