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離軌道的制度
“研修生”項目開始于1981年,日本政府的初衷是希望借此加強國際合作,將日本的先進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促進“研修生”母國的經濟發展,項目時間為一年。
1993年,JITCO在“研修生制度”的基礎上推動建立了“技能實習生”制度,即研修生在完成一年的工作學習后,可以繼續以“技能實習生”的身份在日本再工作兩年。
日本研修生制度規定,研修生第一年每星期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不允許加班,日方接收單位必須向研修生解決正常往返一次的國際旅費,為他們負擔住宿,保險費用,并發放每個月通常為生活費6到8萬日元的生活費。第二年轉入技能實習生后,加班由接收會社安排,個人不得提出加班要求,加班費按照接收會社規定和日本勞動法規定支付。第二年起,研修生須承擔一半的厚生年金和健康保險的費用,另一半由所在會社承擔。
然而,進入90年代的日本泡沫經濟破滅,社會老齡化嚴重,出生率長期在最低谷徘徊,農村地區青壯年勞動力嚴重缺乏,加上亞洲其他國家大量廉價勞動力的沖擊,使得大量日本企業效益急劇下降,這個初衷良好的制度,在運行中開始逐漸偏離了正常軌道。不少企業受利益驅使,在實際操作中,把研修生當做了來自海外的廉價勞動力,一些研修生的心態也發生變化:來到日本不再為了學習技術,只是單純為了掙錢。
剝削“廉價勞動力”
隨著日本“研修生”逐漸“變質”,日本國內輿論及國際機構也紛紛提出質疑與批評。
2008年12月,國際組織人權委員會發布報告,建議日本對剝削研修生和技術實習生的雇主“加以懲罰和制裁”,并建議日本考慮“建立能夠保護外國人權利、以能力建設為目的的新制度,代替招聘廉價勞動力的制度”。
今年4月,聯合國移民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若熱·布斯塔曼特就日本的這一問題發表聲明。聲明說:“日本的研修生和技術實習生制度一定程度上產生了對廉價勞動力的剝削,侵犯了海外勞工的精神和身體權利,在極端情況下甚至存在奴役行為,因而應該終止這一項目。”
日本國內也不乏批評之聲。《朝日新聞》7月14日發表社論,稱研修生、實習生不僅面臨收入低、強度大等問題,而且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不少人被雇主單方面中途解雇,日本政府不應聽任這種現象繼續存在。
成立于2008年6月的“外國人研修生問題律師聯合會”是一個民間律師組織,旨在為研修生維權,并向政府部門施壓,達到最終廢除這一制度的目標。目前,該組織共有118名成員律師分布日本各地,正在處理的研修生相關訴訟25起。
該律師組織秘書長安孫子理良說,絕大部分研修生到了日本,都是先由各地的事業協同組合、商公會所等機構先接收下來,再由它們分配給下屬企業,對于第一年的研修生,日本的勞動法一直缺少約束監督相關方的規定,而JITCO作為一個服務提供方,也無權約束企業;事業協同組合和商公會所等組織作為一級接收單位,因為向企業收取管理費,對企業的不法行為和研修生的投訴則通常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做法。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海波】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