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6日電 據(jù)澳洲《星島日報》報道,澳洲布里斯本一間勞務介紹公司的兩名前董事,涉嫌迫中國外勞簽政府提倡的工作間協(xié)議(個別雇用合約),將于稍后被起訴。
兩人為一間澳洲招聘公司的董事,該公司在2006及2007年介紹“457”簽證中國外勞給本地建筑公司。該公司已在去年由清盤人接管。聯(lián)邦工作間申訴專員由移民部接到轉介,正著手調查該公司。
工作間申訴專員會要求在布里斯本的聯(lián)邦裁判司庭判罰這兩名董事尼高信(GREGORY NICHOLSON)和楊格(DAVID YOUNG),兩人均報住在THORNLANDS。
申訴專員公署指陳兩人違反工作間關系法,未有給予五名中國外勞七日通知,以便考慮資方提出的澳洲工作間協(xié)議,并且未有向外勞提供澳洲工作間協(xié)議資訊聲明。
尼高信還涉嫌向其中三名中國外勞施壓,并且向對方作有關澳洲工作間協(xié)議的虛假或誤導聲明,目的是要他們盡快簽署合約。
工作間申訴專員總干事金寶MICHAEL CAMPBELL表示,這些工人當時是在西澳的礦區(qū)加古里(KALGOORLIE)工作。五人對英文一竅不通,不會閱讀,不懂書寫,也不能說英文。金寶指出,工作間法例規(guī)定所有雇主要確保勞資討價還價是在勞方有選擇自由的情況下進行。
據(jù)悉,違反工作間關系法,個人最高可罰6600元。案件排期在5月5日及6日進行聆訊。(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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