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人事部、教育部等16個部門于3月30日公布《關于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把吸引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作為開展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的重點。
該意見分別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的報酬、申報項目、職稱和職業資格評定、知識產權保護、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入出境和居留便利等方面做出相關規定。
為了吸引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意見還規定: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的報酬與其本人能力、業績、貢獻掛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63、973等重大科技計劃和專項基金將面向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平等開放;對特別優秀、國內急需的高層次留學人才,人事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資助專項經費;高層次留學人才入出境及居留將享受一系列便利條件等。
解讀
1 、何為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
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一般是指:我國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學成后在海外從事科研、教學、工程技術、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內急需的高級管理人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以及擁有較好產業化開發前景的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等人才。具體界定條件參見《關于在留學人才引進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5〕25號)。也可登錄http://www.chinaacc.com/new查詢原文。
2 、我國現在較為需要哪類人才
2005年,教育部明確把計算機應用與軟件技術、數控技術應用、汽車運用與維修以及護理專業列為國家技能型緊缺專業。
2006年,市場營銷類、物流類、房地產建筑專業類、咨詢類、項目管理類、生產管理類、電子工程師類、質量管理工程師類、設計類、IT軟件研發測試類人才成為10大需求旺點。
2007年,通信、汽車、快速消費品及石油能源等四大行業人才需求大,且有較明顯的人才缺口。此外,2007年另一個職場趨勢是海外人才市場將進一步升溫。
3 、我國海歸職業發展趨勢
首先,海歸回國創業是今后海歸回國發展的重點。留學人員自主回國創業并投身高新技術產業、經貿、金融、管理、中介服務等非傳統教學科研領域,將是今后發展的方向和增長的空間。其次,海歸由集中于個別大城市向珠三角、長三角、東三省和內地大面積地發展。這兩年回來的海歸不少去了哈爾濱、南京、武漢、西安、成都等內陸城市,今后,這一趨勢將會更加明顯。第三,海歸從扎堆外企轉向本土企業。
鏈接
海外歸國人員“綠色通道”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之舉,兩年前全國各省市就開始陸續啟動本地引進海歸高級人才的“綠色通道”。
2005年初,貴州省從開辟引進境內外人才的“綠色通道”和實施“人才工作居住證”制度來積極引進高層次留學人員和海外人才。進一步完善了“貴州省留學人員檔案庫”,制訂回國留學人員隨時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辦法同時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好留學回國人才的戶籍、住房、家屬就業、子女入學等實際問題。
2006年6月,安徽省對外宣布,將大力引進海外人才智力,為方便海外留學人員到安徽立業,將為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開辟“綠色通道”。提出簡化高層次海歸出入境手續,提供出入境便利,對申請在華定居的經批準可發給永久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并為其本人和直系親屬落戶及子女入學等提供便利條件等。
2006年底,北京市建立了海歸創業“綠色通道”,降低了留學人員創業融資門檻,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額最低由10萬元人民幣調整到3萬元。留學人員回國時間在一年內,均可申請中關村科技園區8萬至10萬元的無償資助。此外,由一名或多名留學人員出資人的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可申請最高100萬元的綠色通道貸款。
觀點
《關于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的公布,引起了國內外的關注。本報匯集了各界有代表性的觀點。
網絡評論員
梁江濤:
為海歸回國服務開辟“綠色通道”是一種理性回歸,務實之舉。必須承認,人才外流既有硬環境方面的原因,更有軟環境因素。鼓勵海歸回國服務,為他們提供優越條件和優厚待遇是一種必然的選擇。我們必須理性正視高層次海歸人員的需要,才能制訂出適合特殊人群的政策,這也是以解決發展問題、利益問題、家庭連帶問題等作為此次優惠政策主導內容的閃光之處。目前國內經濟政治條件已經成熟,是到了用新的制度破解人才滯留海外不歸難題的時候了。“綠色通道”是解決人才流失的一種途徑,有利于從政策上對高層次留學人員回國加以吸引和激勵。
紅杉資本中國基金創始及執行合伙人
張帆:
聽到這個消息,我非常地欣喜。先不說“意見”里具體的規定,這首先說明了國家對人才重視的加強,勢必會激發海外歸國人才報效祖國的激情,剔除“海歸”們回國工作和創業的顧慮。只是這項意見由十六個部委頒布,工作的實施與協調上一定比較復雜,希望在具體實施層面上加強落實,讓歸國高層次留學人才早日獲益。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
李曙光:
海歸“綠色通道”的建立是對保障留學人才合法權益的很好的定位。現在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發展的關鍵時刻,我國已經卷入到全球競爭的大潮之中,獲勝的關鍵就在于對人才的爭取。“意見”出臺,增強了我國爭取海歸高級人才的主動性,提高了回國對高層次留學人才的吸引力。建議把“意見”上升到立法層面上切實保障海歸的權益。希望“意見”的落實能夠在國務院的統籌安排下盡快進入運行軌道,同時充分發揮歐美同學會等海歸民間組織的作用推動其具體實施。(李婧佇、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