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這樣的事情本不該成為新聞。難道別的不管,只要有一個國外大學的畢業證書,是“海歸”,就應該得到高薪嗎?高薪與否,看的是一個人所體現出來的價值,取決于一個人的能力以及對單位作出的貢獻等。不問自己能力大小,在還沒有做出什么成績的時候,就憑一張“海歸”文憑要求高薪,這合適嗎?
海歸月薪3000是一種招聘理性,體現著就業公平。
在以前,留學歸國人員往往能獲得較好的待遇,在一些招聘會上,即使同樣的崗位、同樣的任職要求,各方面條件都一致,但是一些用人單位開出的薪水卻是“海歸”明顯高于國內的大學生。這是什么道理?其實就是在人為地在制造一種就業不公,有一種崇洋媚外的心態。現在大學生就業形勢普遍嚴峻,大學生找工作非常不容易,在這種情況下,海外留學歸來的學生也應該和國內的大學生處在同一個平臺上,以自己的能力去爭取好的崗位,而不是靠著國外大學的畢業證書,這樣的就業才能體現公平性。
而且,現在很多出國留學的學生,一般家里都有相當的經濟條件,一些學生甚至是因為在國內學習不好才出國留學,希望的就是靠“海歸”的頭銜回到國內拿高薪,而依靠的也是一些用人單位對于海歸的迷信。如果因為是海歸就能拿高薪,那么對于那些國內大學的學生尤其是貧困學生,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海歸”月薪3000元,說明一些用人單位越來越務實,越來越理性,其實就業市場上,本來就只有應聘者和招聘者,而不分什么海歸還是土鱉。(丁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