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據西班牙歐浪網報道,大蕭條沖擊波在西班牙華人社會顯現出來,各類華人經濟形式相繼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低迷,華人新支柱產業食品店的經營環境更是糟糕,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整頓市場措施讓許多商家遭到重創。為扭轉經營被動局面,華人食品協會目前正積極與馬德里各區分政府官員斡旋,但即便申請酒證工作取得成效,那曾經讓每個經營者眼熱、在規范經營中損失的利潤空間還是無從找補回來。
重罰措施暴露食品店經營存在問題
雖說沒有不開張的油鹽店,但經濟危機來臨后食品店就難說了。
2009年對于西班牙華人食品店商家來說是極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華人食品店在抗擊經濟危機沖擊產生的蕭條,同時也領略了當地政府在整頓市場規范化行動中重罰措施的厲害。原以為憑借自身起早貪黑的勤勞和與周圍居民的人脈關系,能在非常時期將生意維持下去,但沒想到從春季開始,針對食品店的違規賣酒行為政府紛紛開出巨額罰單,面對天文數字一樣的罰款,那些倒霉的商家叫苦不迭。
2月23日,馬德里一位張姓和陳姓青田籍僑胞分別收到市政府高額違規賣酒罰款信件。其中張姓僑胞被罰款3萬歐元,而陳姓僑胞則被罰了一個天文數字,返款額度在6——60萬歐元之間。消息傳來,華人食品店商家惶恐不安。
3月份,馬德里一食品店老板鄭素忠接到法院66000元罰款通知,告知在4月5日前必須去銀行簽字,將66000元的款項劃給法院。過期不來簽字后果自負。此舉導致老板娘王小琴急火攻心,在4月4日突發腦溢血住進了醫院,隨后不治身亡。
進入六月份后,政府對華人食品店的高額罰款行動隨著氣溫的升高似乎也開始高漲起來。只是與過去不同的是發到商家手中的罰款單開始趨于小額化,而目標也開始向中心區轉移。又先后有20余位商家接到3萬塊錢的罰款文件。
面對一直未能減弱的罰款勢頭,過去幾年中有過被警察屢次查處經歷的商家無不驚慌失措,他們擔心隨后還會有類似的罰單紛至沓來,逼使自己關門。
面對如此兇猛的罰款勢頭,食品店還能不能開?怎樣開?
幾乎所有的商家都在這樣說,不讓賣酒,這食品店是無論如何開不下去了。
商家這樣說,皆因為賣酒是過去華人食品店的主要收入來源。幾乎是營業額的半壁江山。
對此馬德里中心區的官員則這樣回答,要賣酒,那好啊,你開酒吧去,酒吧可以賣酒,錢賺得也不少,我們堅決支持。投資有多大,你就該享受多大的收益。食品店不是酒吧,開一個食品店投資才多少?你想用開食品店的投入,通過賣酒獲得酒吧一樣的效益,世界上哪有這樣的事情。
該官員如此回答,是站在政府的相關法律角度上,雖然顯得有些生硬,但卻落地有聲,頗讓人回味。
華人食品店從誕生那天起,賣酒而產生的巨額利潤是每個商家最津津樂道的事情,其利潤空間不明就里的人根本就無從知曉。這也是華人食品店在短短幾年內就瘋狂在馬德里及其他地區蔓延的主要原因。試想一下,馬德里市中心一家不足50平方米的食品店,僅憑那些有限的食品飲料就能讓一個青田人的四口之家在市中心地皮最貴地段買上兩套房子,而且還在銀行存下一筆可觀收入。
而其中的經營奧妙,只有店家自己最清楚。
只是當重罰風暴瘋狂掃蕩西班牙華人食品店的時候,才了解到華人食品店商家在自身經營中與政府法律打起的擦邊球背后所包含的玄機。
按照當地法律規定,在一個食品店的商品結構配比中,酒類只能占5%,其余95%的則是食品糖果等生活用品。從政府法律不難看出,作為食品店在商品中扮演重頭戲角色的商品不是酒類,而是顧名思義的食品。
但我們的商家卻反其道而行之,完全把比例倒了過來。將經營重頭戲向押寶一樣寄托到了酒類商品上,賣酒成為食品店經營的重中之重,這其中固然有馬德里地區夜生活豐富等人們消費取向的因素,但最關鍵還是隱藏在商家心目中的投機心理在作祟。政府法律原則上這樣要求,商家實際上偏要那樣去做,華人食品店在夜里十點后實際上已經成為當地人的變相酒吧,一個找酒消遣的好去處。
按照這樣的模式經營下去,雖然只有幾年時間,華人食品卻發掘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經營新天地。一過晚上10點,就是店家大顯身手的時候。這種短期行為是讓很多人賺到了錢,但也給后來政府進行大規模整治埋下了伏筆,給自己留下了禍根。這種急功近利的經營行為一是讓華人食品店數量惡性膨脹,商家市場空間越來越小,二是這種惡性膨脹樹大招風,帶來的問題越來越多,促使政府不得不下決心重拳出擊。如果不是這樣,這股經營之風還不知道要持續到何時。
幾個月來,西班牙華人食品協會為商家爭取酒證事宜正進行得如火如。截止到7月中旬,除中心區外,MONCLOA、VILLAVERE 、TETUAN 、PUENTE VALLECA、MORATALAZ、SAN BLAS共6個區分的市政府均與協會建立了酒證申請合作伙伴關系,形勢似乎一片大好,該地區的商家似乎可以松口氣了。但殘存在商家經營意識中的問題不解決,同樣是按倒葫蘆起了瓢,未來經營中還會出相關紕漏。
就馬德里食品店商家來說,目前在惶恐中收斂自己過去大膽的賣酒行為主要是政府重罰措施所致,屬于不得不忍痛割愛之舉。看著能到手的錢無法賺,不可能一點不動心。而一旦獲得政府頒發的酒類經營許可。商家是否去“明修棧道”,真正遵守法律法規,不去“暗度陳倉”呢?這些對于我們來說均是未知數。
這些只是表面上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一旦有了酒照這張護身符,商家能否在經營中加重酒類商品的比例,將10點以后不能賣酒的損失補回來。如果真會出現這樣的舉動,除非政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否則又會引來新一輪罰款風暴。但這次就不是商家違規賣酒了,而是商品經營比例失調,偷梁換柱改變了食品店經營性質。(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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