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澳洲日報》4日刊發署名文章說,從悉尼North Epping一家五口幾乎滅門的血案、悉尼附近Pheasants Nest的殺妻分尸案、布里斯本的潘家根殺妻案,到Lidcombe的華女陳薇失蹤,至今仍下落不明……才兩、三個月的時間,澳洲傳媒所報道出來的華人兇殺案一件接一件,件件令人觸目驚心。這些案子都是已爆發出來的,我們不能忽視也許還有更多不為人知,一下子就在人間蒸發而未報案的兇殺情節。
文章摘錄如下:
大部份華人在澳洲都是無親無故,靠的都是“巧合”認識的朋友、同學、同事,哪天某人把老婆干掉了,然后說,我們搬到另外一個城市去,從此兇手、被殺者同時人間蒸發,有誰會知道。加以雙方家長、親戚都在一萬八千里外,所能知道的只是:“好久沒打電話回來了。”
華人本來就命苦,在海外,死了就死了,不冤不白,如何死,誰知道。筆者在多年前一偶然機會去參吊Bendigo一個十九世紀華人來此淘金而葬身異地的墓園,墓碑上大部份是阿東山、阿敏、勇哥、陳弟……之墓,連個真正的姓名都沒有,靠著也許就是“巧合” 、“有緣” 認識的朋友幫忙下,埋了身了事,至于是否有棺材,更是不可考。
回頭來講近日內發生的這些命案,它有一些特殊的共同性。西方人的兇殺案以臨時起意的居多,酗酒時酒醉失手,或打劫不成,惱羞成怒來硬的。意大利人與越南人的兇殺案例以幫派尋仇居多,但華人兇殺案則大部分是有計謀(甚至長時計劃)的謀殺行為,既然是有計謀,考慮自然也較周詳,因此,警方要破案的機率就更低了。
3日,澳洲媒體的報導中說,有一個殺妻的嫌疑犯說:“澳洲的警察很笨的,在這里殺一、二個人是很容易的。” 其實不是澳洲的警察笨,而是澳洲的人權保障非常嚴格,沒有人證、物證是不能起訴嫌犯的,甚至不當取證得來的證據都不能呈堂的。
筆者在澳洲采訪新聞多年,每次到法庭上,對起訴檢察官和嫌犯律師之間的證據攻防都留下深刻印象。如果很多聰明的中國人都因此自信能逃過追蹤,或企圖想與警方斗法,坦白說,那實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你想想假如以上這幾個大案子無法偵破,并將兇手繩之以法,那其副作用有多大,有更多的惡人會起效仿之心,那華人的生命就再也難有保障了。
同時我們也更該深思,從以上的這些犯罪案件來看,很多案子都顯示兇手對被害人的積恨很深,而這些恨若無法從法律上找到適當的解決方式,這是新移民面臨的另一嚴肅問題。華人不喜歡“見官府”,更不喜歡找律師,我們常看到中國人吵架最后的一句話是:“你給我小心點,大家走著瞧!”可是西方人喜歡說:“ I will ask my lawyer talk to you.”(我會要我的律師找您的)。所以中國律師難做,愿當醫師者多,當律師者少。在此,我們要鼓勵華人有事時多找律師談談,尤其是在事前,而不是事后。它從某方面來說,它能化解人與之間的問題和積怨。
最后想提議的是,中國人社團多,慈善機構也不少,但就是缺少社會工作者機構,以前有中國留學生福利會,幫大家解決一些糾紛或困難,但現在已經沒有了,或則我們應設立一個管道,讓受委曲者有地方傾訴、傾訴,這對我們這一些如處在浮萍一般的新移民是有其需要的。讓大家彼此有更多的關懷,也讓我們齊心協力相互幫忙,也等于大家為這個社會多做一些功德。(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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