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辦好了”。電話那端,話語過后,傳來的是哭泣的聲音。
當年,她決定和這個日本人結婚的時候,家里是不同意的。她父親說:“我送你出去是留學的,不是讓你去出嫁的。”她母親說:“我們就你這么一個女兒,還是希望你在我們身邊的。”她說,“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為此,還和談了3年戀愛的女朋友分手了。”
愛情具有魔力,這種魔力的表現之一就是“拒絕一切勸說”。現在,她已經是一個有著6歲的兒子、3歲的女兒的媽媽了。
生女兒的時候,她回國了。因為回家有媽媽照顧,回國生孩子費用也便宜一些。她沒有想到,當她帶著兩個孩子回到日本家中以后,在丈夫的書包里面發現“情人旅館”的卡片。
她非常惱火,順手就把桌子上的一個茶杯扔在地上,砸了。當茶杯的粉碎聲把兒子嚇得哇哇地哭的時候,她說才意識到自己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了。這個時候,她自己抱起兒子也哭了起來。她說:“我只能忍了。”
今年夏天。連續幾天,丈夫有的時候是夜里2點鐘回來,有的時候是夜不歸宿。丈夫的解釋是——回來晚的時候,是和同事一起喝酒了;沒有回來的時候,是回自己家去住了。
她不相信,也不愿意這樣糊涂下去,于是找了一家信用調查所。當她把證據拿到手以后,先去找丈夫的“她”,臨去之前還特意梳妝打扮一番,結果,“她”說“對不起,我們馬上就分手。”那天晚上,丈夫對她說:“我們也分手吧。”
她一下子慌了,說“我原諒你!你不能這樣,我不聽爸爸媽媽的話嫁給了你,你說過婚姻沒有國界,只要有愛。你不能這樣對待我,你是兩個孩子的爸爸……”
不知道是她的那句話感動了丈夫,丈夫把她攬在了懷里。這個動作至少在當時是勝過語言的。
她通過律師再次找到丈夫的“她”,索要了20萬日元的精神損害賠償費,還簽下了一紙約定,上面寫明如果出現違約的情況,“她”還要支付“違約金”。
兩個星期前,她又從丈夫的書包里面發現了“情人旅館”的收據。她再次委托信用調查所,發現仍然還是那位女性。
她說,“我當時怎么都控制不住自己,沖到這個女人的公司里面大鬧了一場。”
結果呢?結果是這家公司當時報警,她被警察帶走,當然是很快放了出來。丈夫的“她”無法忍受在公司里面受到一個中國女性的羞辱,自殺了。丈夫則離家出走,下落不明。
“怎么辦?”電話里她一句接著一句這樣問。
我知道,這個時候的任何析理都是蒼白的。我在記錄這個“個案”的時候,也在想:應該怎么辦?
國際婚姻,難道真的還不如我們的“脆脆樓”?
(來源:日本新華僑報網;作者:蔣豐)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