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9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在美國,離婚是一件麻煩事。夫妻不和,彼此缺乏交流,分歧無法調解,這些都不能成為離婚的法律基礎。因為紐約州實行“有過錯”離婚法,即離婚是基于當事人有過錯為法律理由,包括虐待、通奸、遺棄超過1年,入獄3年以上。如果雙方沒有爭議,分居一年后可向法庭提出離婚。但無論是有爭議還是無爭議,離婚都必須經過法律訴訟程序來進行。
事實上,離婚很少是在心平氣和中進行,當事人要面臨種種傷腦筋傷感情的紛爭。該報通過幾個離婚故事,透視美國華人離婚面臨的種種難題。
妻貌美 夫疑神疑鬼忙竊聽
當事人李女士(化名)今年30多歲,頗有姿色,家住紐約。她和丈夫結婚已育有兩個女兒,6歲的大女兒跟在家長身邊,小女兒送到大陸由長輩撫養。據她講述,大約一年多前,丈夫就開始疑神疑鬼,懷疑她在外面有男人,無論她如何解釋,丈夫都不相信。幾個月前,李女士在衣柜翻找東西時,突然發現里面藏著袖珍錄音機,打開一聽,居然是她跟別人打電話的錄音。
她把錄音機拿走,但丈夫又繼續藏錄音機偷聽她說話,她一連拿走了三個錄音機,但每拿走一個,又有新的出現,她發現丈夫至少有六七個錄音機。
李女士與母親、姐姐的電話通話都被錄下來,她一再強調說自己沒被抓住任何把柄,也沒有男朋友,一切全都是她丈夫捕風捉影。她說丈夫用臟話侮辱她,說她在外面勾引男人,要她保證今后不再干,無論她如何辯解都沒用。李女士以前在丈夫開的餐館里打工,餐館有一個打工的“小弟”,他們兩人結拜為姐弟,但丈夫非常妒忌,懷疑他們兩人之間有曖昧關系,后來把“小弟”打發走,對太太也看得更緊。
李女士說,她和丈夫的婚事從一開始就不被看好,但基于各種考慮,兩人還是結了婚。他們都是福建人,經親友介紹認識,朋友都奇怪她為什么會看上他,但她看中丈夫是大學生,且非常勤快,她自己小學畢業,對他有仰慕之心。
但婚后她發現丈夫脾氣越來越古怪,而且很吝嗇,可以說“一毛不拔”。她在丈夫的餐館打工,但賺來的錢全被丈夫拿走,平時她沒錢花。李女士說自己一直忍著,再這樣下去,自己會發瘋。
今年4月,李女士突然發現丈夫偷偷把餐館賣了,買主是一個親戚。她追問賣了多少錢,丈夫回答說只賣1萬元,還說他去大西洋城把所有錢都賭光了,現在身無分文。李女士不相信丈夫所言,她懷疑丈夫準備跟她離婚,在辦理手續前把財產全部轉移。她還發現,丈夫的人壽保險受惠人,只有女兒而沒有她的名字。據李女士說,這家餐館很賺錢,每月營業額有大約四萬,她不相信只賣這么點錢。她私下打聽到,餐館雖然賬面上只賣了1萬元,但實際上賣了13萬多,其余12萬多作為桌底錢交易。
果然,過了一兩個星期,她發現丈夫跑掉了,打電話找他,他說自己不會回家,并要妻子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李女士說,餐館雖然登記在丈夫名下,其實是夫妻兩人打工共同積攢下來的錢買的,屬于他們的共同財產。她擔心一旦離婚,她1分錢也拿不到,而她還要獨自撫養兩個幼小的女兒。
專業律師指出:李女士的丈夫竊聽妻子通電話屬于侵犯私人隱私,妻子可以報警。如果他們離婚,根據紐約法律,李女士即使名字沒登記在房產、餐館等財產的文件上,也不會一無所有,法官會根據他們夫妻的貢獻分配各自應得的財產。如果兩個孩子判給李女士,她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至她們成人;另外,如果李女士的收入比丈夫少,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生活費。
夫外遇 妻怒扇耳光釀家暴
一位華人女子因丈夫有外遇,盛怒之下打了他一巴掌,結果犯了家庭暴力罪而留下刑事案底,后來她申請加入美籍,雖然通過了公民考試,卻遲遲沒有收到入籍通知。
當事人端莊漂亮,當年以合法身份從中國移民來美,幾個月前提出了入籍申請,并已經通過了公民考試。本來她高高興興就等著宣誓拿公民紙了,但卻一直沒有收到入籍通知,她擔心自己因有刑事案底,入籍申請被拒絕。
當事人和丈夫原先在南部生活,育有兩個孩子。2006年,丈夫和她鬧離婚。后來她得知,丈夫有了外遇,盛怒之下她揮手打了丈夫一記耳光。丈夫報警后,警察將她逮捕。隨后她由于家庭暴力被起訴。認罪之后,雖然沒坐牢,但她被罰社區服務,并上了幾個月的教育課。
離婚之后,當事人和丈夫各自得到一個孩子的監護權,隨后她帶著孩子搬到了紐約,重新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并辦理入籍申請。但她沒想到,打耳光事件會令她的入籍申請卡住。
專業律師指出:影響到入籍的刑事犯罪通常包括販毒、賣淫、欺詐,這些犯罪被認為道德敗壞,會阻礙入籍。對于其他有犯罪案底的當事人,一般常規的做法是應該先委托律師提出豁免(waiver)申請,然后再提出入籍。由于移民法是聯邦法,雖然犯罪不發生在紐約,仍可在紐約提出申請。(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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