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舊金山市長紐森日前提出決議案,就舊金山市政府在1882年美國排華法案過程中的作用,以及過去歧視華裔的作法,表示深深的歉意(profound regret)。市議員邱信福、朱嘉文和馬兆光是此案聯署人。
美國國會于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針對某一特定族裔的歧視性法案。美中于二戰時成為盟國,排華法案因此于1943年廢除。
據紐森提案,舊金山在排華法案通過前后的主要負面作用有:
一,1876年,時任市長Bryant要求市議會設立“中國問題(Chinese Problem)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即要求美國總統和國會限制華人移民;
二,1876年10月19日,國會在舊金山皇宮旅館舉行聽證會,聽取加州反對和支持華人移民的證詞;
三,1877年,舊金山市議會通過多項反華裔移民的提案,如“辮子法”、“洗衣店法”等;
四,1877年7月23日,數千人在舊金山市府大樓附近集會,指責華裔美國人和華裔移民是加州所有經濟問題的根源。接著數日,舊金山爆發大規模的反華裔騷亂,許多華裔商店被毀;
五,1882年5月6日排華法案通過。1892年,舊金山選出的聯邦眾議員Geary在國會提案,要求延長此法十年。他的法案還規定所有華人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以證明可以合法居美;
六,1900年5月30日,舊金山市議會通過提案,命令市衛生局關閉所有華裔商店,并隔離華埠,不準華裔居民走出華埠;
七,1901年,排華法案大會由舊金山市議會主導舉行,此會議導致再次延長排華法案。
紐森的提案表示,對于舊金山政府官員和政府機構過去在排華法案之前、法案執行過程中,以及法案廢止之后,所做的種種可怕的針對華裔的行為,現任市政府深表歉意。
提案還表示,對于華裔對舊金山、加州以及全美國所作的巨大貢獻,都必須給予表彰。對于排華法案以及該法案在今日提供的教訓,都必須教育公眾了解。舊金山必須保證每位市民的人權和民權,永遠不再允許市民的人權和民權,因其族裔或祖籍國的原因而受到侵犯。
該案將由市議會討論表決,預計會順利通過。 (劉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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