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多倫多華人投資顧問唐煒臻及其所屬兩家公司,被安省證監會起訴合共12項罪名,案件將延期至明年4月19日在安省最高法院開庭審訊。唐煒臻的代表律師透露,唐煒臻現時在加美兩國以外地區從事貨幣買賣活動。
唐煒臻本人18日未有出席在多倫多舊市議會法庭進行的第三次審前準備會議。他的代表律師卡德(Loftus Cuddy)說,唐煒臻目前不在加國,并正從事貨幣買賣活動為投資者賺錢。卡德表示,唐煒臻天生是一名從事交易者(Trading in His Blood),他也告戒過唐煒臻有關禁制令的問題;根據禁制令,唐煒臻不可以在安省和美國從事交易活動。
卡德對唐煒臻是否會出席下次審前準備會議說,審前準備會議純粹處理是一些技術問題,當事人是否出庭并不重要。他向法官表示,同意證監會基于行政問題,將原訂在4月12日至6月11日舉行的審訊,延期一周至4月19日才開始的要求。整個審訊將斷斷續續在8個星期內完成。他與安省證監會律師商定在明年2月5日上午9時,再舉行審前準備會議,進一步收窄審訊范圍。
卡德說,他是首次獲得安省證監會提供有關唐煒臻資金流向(Sourse Funding)的文件,以及其它大量新數據。雖然這份報告只是草稿,但披露了證監會調查唐煒臻如何運用投資者的金錢。
安省證監會在今年3月17日發出臨時命令,下令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Weizhen Tang Corp.(唐煒臻金融集團)等3間公司及唐煒臻(Weizhen Tang)本人實時停止買賣股票;并在今年6月10日對唐煒臻及其屬下的兩間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Weizhen Tang & Associates提出起訴。
唐煒臻及其兩間公司各被控以4項罪名,包括:違反《安省證券法》第126.1節涉嫌進行證券欺詐、違反《安省證券法》第25節涉嫌無注冊買賣證券、違反《安省證券法》第53節涉嫌非法經營證券發行業務、違反《安省證券法》第38節涉嫌蓄意對證券交易結果作出違法承諾。
安省證監會在上月中駁回唐煒臻提出撤銷交易禁令的動議,并將禁制令延長至明年中,直至安省法庭作出判決;并且在本月10日再次駁回他向證監處申請從事貨幣買賣的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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