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麥博集團(M P Global Financial Ltd.)及其華裔總裁鄧越文,涉嫌無登記下進行證券交易而違反《證券法》一案,鄧越文27日在安省證監會舉行的聆訊中繼續為自己辯護而作供指出,他只是向投資者“借貸”,由于部分人的要求而個人向他們發出的Guarantee Corporation Adventure公司債券,也只是一張“收據”,所以不是證券交易。
然而,證監會檢控官布里頓(Matthew Britton)做出質疑指其麥博集團網站上寫明,告訴投資者說該公司發出的Guarantee Corporation Adventure公司債券不是定期存款,不能絕對保證一定有錢還。由于進行外匯交易會有風險,故投資者要考慮自己經濟情況,不應將不能輸掉的錢拿出投資。
布里頓又提出質疑稱,指證監會的資深鑒證會計師柯林斯(Stephanie Collins)上周曾作供指出,根據銀行過賬紀錄,上述公司于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間,曾向約150名投資者籌集資金逾2100萬元。但當證監會職員要求他交出所有投資者資料時,被告指全無紀錄。
鄧越文指他通常不存投資者紀錄,當其中約40至50名投資者交款時要求有單在手,才向那些人發出兩頁寫有款額及利息率的收據,該公司也沒有存底。
布里頓繼續追問:“一些投資者持有的收據,上面寫有編號,為何公司無紀錄?”
他又質問鄧越文:“一名投資者曾作證指當她問你怎能向投資者付那么高利率時,你的回應是,‘我有大批資金去支付利息’……你又向投資者說,‘只有少數資金是拿去做外匯交易’……是否有投資者問起時,你說其公司的交易是合法的?”
但鄧越文對布里頓的上述質疑未有作正面回答。
布里頓又問:“你說過你的外匯交易于2008年8月至10月期間虧損,為何一名投資者于2008年11月向你公司投資時,你沒有講明公司正虧損的情況?”
鄧越文答稱:“我一向都不用向顧客說出公司的投資情況!”
布里頓又追問他:“為何你于2009年舉行春節酒會中,向到場的投資者說你公司的生意甚好,但其實是正在虧損?”
鄧越文答辯稱:“我是以該公司整年的生意來說,同時他于2008年12月時,已能賺回部分虧損的錢。”
鄧越文曾于26日作供指出,他于2009年3月16日將與妻子兩人聯名擁有的萬錦市住宅,轉為他妻子是唯一業主,是由于當時其妻子在中國的家人仍繼續匯錢給他們作投資,轉名是保證其妻有錢歸還其家人。
布里頓27日追問他是否屬實時,鄧越文未有正面回答,只說該物業反正屬夫妻兩人的,轉名是討妻子開心。
布里頓又問他,當證監會開始調查后,他為何將其住宅出售。
鄧越文回答指當證監會發出臨時凍結資產的禁令后,他無錢供樓,唯有將住宅出售,否則會被銀行接收強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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