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紐約皇后區一名馬姓華裔裝修工人2008年在施工的商業樓宇內,從二樓一個未固定覆蓋的孔洞跌到20多呎下的一樓地面,脊椎斷裂淪為傷殘。歷經兩年多的訴訟,紐約州高等法院18日由陪審團判決馬先生勝訴,樓宇業主和承包商需支付總金額約304萬元的意外傷害賠償。
馬先生23日會同代表律師戴禺和索戴維在曼哈頓舉行記者會。索戴維指出,這一案件是在原告受傷后未及時報警送醫、雇主和工友不肯出庭作證以及被告找到九人作偽證的復雜情況下,最終獲得賠償判決,希望華人要拋棄顧慮、堅持正義,幫助受害同胞。
今年59歲的馬先生1997年從中國遼寧省撫順市赴美,從事裝修業,2008年1月某日,他首次到廣東籍老板承接的一處樓宇工地的二樓,進行冷氣機安裝前的通風口拆除作業。
馬先生表示,他才工作了20分鐘,就在搬運時不慎用腳踢開了一塊木板,不料板子下面是個二呎半乘三呎半的大洞,他毫無防備地掉了下去,直墜樓下的水泥地面,當場動彈不得。華裔雇主懇求馬先生不要報警,和幾名工友一起將他抬上車送回家中,老板表示將支付一周的薪水。次日,馬先生無法起身、巨痛難忍,由救護車送到醫院,診斷出脊椎斷裂,手術時從腰部移植了一塊骨頭到脊椎,從此失去工作能力。
馬先生控告樓宇的業者和建筑裝修承包商,而他的轉包商老板為保住生意,拒絕出庭為馬先生作證,他受傷時在場的工友也出于身份和工作等顧慮而不肯作證。
被告則找了九名證人,其中六名西語裔工人分別作證指馬先生并非從二樓跌落、肇禍的孔洞一直被打釘的鐵皮覆蓋,醫生和工程師作證馬先生傷勢不重且孔洞尺寸較小。馬先生的兩名醫生證人和一名工程師證人則據理力爭,證明他傷勢嚴重并指出對方作偽證。
在案件判決前,被告先后提出賠償30萬元和75萬元的和解建議,馬先生予以拒絕并提出了370萬元的索賠金額。經過兩周的庭審,陪審團于18日判決馬先生勝訴。
被告敗訴后或會尋求上訴,若判決不能逆轉,賠償金額在上訴期間每年利息為9%。馬先生若收到賠償,需歸還4萬多元的工傷賠償。他的賠償金額包括過去和未來的受傷痛苦賠償及醫療費。(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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