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1日電 據日本中文導報網報道,日本從5月21日起實施陪審員制度后,被起訴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的審理將由一般市民參與。被選中的市民陪審員將與法官一同,對于被告方是否有罪以及在有罪的情況下的量刑做出判斷和決定。目前日本櫪木縣內有兩個案件有可能成為陪審員參與的判決的案件。
櫪木縣預定于5月21日以后起訴的案件之一為櫪木縣那須鹽原市水池內發現中國人男性尸體的殺人棄尸案。被害者的25歲的中國人男性朋友于今年5月1日,以遺棄尸體罪嫌疑被逮捕,5月11日又因殺人罪嫌疑再次被逮捕。
據悉,陪審員參與裁判的案件包括殺人、強盜殺人、強盜強奸、現住建筑物等放火、危險駕駛致死等重大案件。截止到2008年的5年里,櫪木縣發生的符合陪審員參與條件的重大案件,每年50—64件,平均每年57.2起。(孫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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