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0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近期,日本相繼出現因跨國婚姻破裂,雙方離婚后一方攜子離去而引發的種種糾紛。中國男子秦惟杰(公司職員,55歲)與日本妻子(40多歲)離婚后,帶著大女兒(18歲)和二女兒(17歲)回了中國。他因此被訴犯有“國外轉移拐騙罪”。12月3日,東京地方法院立川支部將對開庭宣判此案。
分析人士指出,雖然《海牙條約》規定父母有權申請其子女回到原居住國,但由于中日兩國都沒有簽署這項條約,因此這種行為如何認定還要看中日法院的裁決。目前,在日本每年都會發生5000多起中日國際婚姻夫妻離婚案,兩國之間又沒有簽訂相關條約,所以問題呈現出來。
秦惟杰日本前妻的律師稱,他們夫婦1988年結婚,此后一直在東京都內生活。1998年,因為無法忍受秦惟杰的家庭暴力,她帶著兩個女兒與其分居生活。但是,1999年6月,秦惟杰在其妻居住地附近,把上學路上的兩個女兒(當時分別是8歲和7歲)帶走,并帶回中國。
2000年,他們夫妻二人在東京地方法院八王子支部辦理離婚手續,但秦惟杰不肯讓女兒回到日本。秦惟杰前妻獲得子女監護權后,以犯有“國外轉移拐騙罪”對其提起刑事訴訟。但是,此后10年中,2個女兒都是在秦惟杰的父母家生活,其前妻一直想尋找下落不明的女兒。期間,請過專門的公司進行追蹤調查,也以語言留學生的形式到過中國。
今年1月,2名女兒因護照更新回到日本。今年9月,秦惟杰把想繼續留在日本的大女兒強行從成田機場帶往中國時,被日本警察逮捕。
秦惟杰前妻與分離10年的女兒終于開始一起生活了。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無論如何也要找到自己的孩子,我甚至好幾次都想到了死!彼J為大女兒現在患有厭食癥和精神恐慌癥都是因為秦惟杰的家庭暴力和離開母親后造成的。她顫抖著說: “女兒的心都破碎了,想找回這失去的10年太難了”。
另一方面,秦惟杰向法庭提出了“中國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孩子們說沒必要回到母親那邊”等等證詞。檢察方面認為秦惟杰再犯的可能性很高,所以要求判處他3年有期徒刑,秦惟杰的辯護律師則主張實行判決后緩期執行。
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統計,2007年,日本跨國婚姻離婚案達25萬4832件。其中,最多的是配偶一方是中國人的跨國婚姻,有5588件。其次是菲律賓(4737件)、韓國和朝鮮(3742件),這些國家也都沒有簽署《海牙條約》。(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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