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馬來西亞《南洋商報》報道,中國女碩士李俊杰否認她是受人教唆才投訴警方,反之,她是本著尊重人權的意識,為不幸入獄的人申訴。李俊杰近日針對雪州總警長拿督卡立反駁她的指控時,通過電郵向該報這么說。
她說:“大馬的政治我不太了解,更談不上是什么反對黨的寫手,我以前不過是個寫詩歌、散文的普通文學愛好者。”
她也說,她之前并沒寫過敘事型文章,因感覺到投訴無門的絕望,才寫出牢中日記,希望更多人關注人權。
她說,基本人權應該獲得尊重,若多數人以偏見眼光看待中國女生;遇上臨檢就因她們手持中國護照而身負原罪,讓人痛心。
“我當初不想去錄口供是不想針對個別警察...即使告了一兩個人有什么意思,如果告了甲,甲不做了,明天乙接著干,又有什么意思呢?”
針對她指責警員賄賂一事,李俊杰說,她并沒有說過警方向她收取300令吉,只是聽到同牢房的女生說有警察向探望她們的男朋友索錢。她說,她登記時攜帶650令吉,警方已全數歸還。
指警方沒提供衛生棉
至于廁所安裝閉路電視,李俊杰說,廁所只有半堵墻和睡覺地方隔開,并沒有門,加上扣留室有兩個閉路電視的位置是對著廁所,對于不了解監控室的民眾而言,無從了解其監督詳情。
她說,警方雖有提供基本日用品,但女生生理期的衛生棉卻沒有。
“扣留所內是有幾支牙刷,但卻是公用的。至于紙巾則要看女警的態度,好的就會給我們。”
她強調,本身并沒有使用學生準證在大馬工作,不過不排除其他學生為了分擔家里負擔,從事一些兼職工作。
新聞背景: 中國女碩士被當妓女
這名23歲的中國籍女碩士從北京來馬修讀碩士課程,日前陰錯陽差被反風化、肅賭、私會黨取締組當成妓女扣留了8天,令她深感受辱。
她獲釋后在互聯網上發表“中國女研究生在馬來西亞無辜入獄8天”日記,也對本身的遭遇提出6項控訴,包括指責警方惡劣動粗、侮辱人、公然索賄、不近人情、食物變質,不尊重隱私權,甚至收取被扣留者300令吉等。
不過,針對這些指控,雪州總警長拿督卡立除逐一駁斥外,也表明警方會徹查此事,以還雙方清白,他也不排隊李俊杰的投訴可能是有人教唆所致。(鄭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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