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馬來西亞《南洋商報》報道,馬來西亞懷孕5個半月的華裔高齡產婦服食私人醫生開出的藥物后感到不適,下體大量出血,送院搶救途中,男嬰胎死腹中。
事發時,孕婦家人致電向有關私人醫生所屬的醫院求救,不過,救傷車超過一小時仍未抵達,孕婦過后由政府醫院救傷車送院搶救,院方指若再延遲送院,可能也危及大人性命,過后剖腹取出嬰尸。
悲痛的孕婦丈夫為了替死得不明不白的孩子討回公道,三番四次向有關私人醫院投訴及要求作出交代,但院方諸多推搪,還指他拖欠醫藥費,不愿發出醫藥報告。
孕婦家人擔心院方有意推卸責任,13日向檳州首席部長政治秘書兼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求助。
目前仍在家中修養的40歲前工廠女工吳海寶,13日在黃偉益協助下,在一家五口居住的再納阿比丁路人民組屋單位內召開記者會,說出事發經過。
推翻中央醫院警告 指胎兒穩定無須剖腹產
吳海寶于去年12月27日感覺不適,到檳城中央醫院求醫,并告訴醫生她已懷有25周身孕,醫生檢查后,指胎兒已經下墜,僅距離子宮口約3厘米,擔心可能影響盲腸,勸她到緊急病房施手術剖腹生產。
她說,她沒有在中央醫院緊急病房動手術,反之,于第二天到例常復診的一家私人醫院婦產科求醫,專科醫生指胎身僅25周,距離今年4月17日的預產期還有4個月,不可能剖腹生產,而且胎兒也不可能影響盲腸,并當場為她做超聲波掃描,證明胎兒穩定。
她說,她當天回家后,至12月31日都沒有問題,本月1日卻發生陣痛,腹瀉及嘔吐,家人在當天下午5時許送她入該私人醫院檢查,醫生指他食物中毒,馬上讓她住院4天及服藥穩定胎兒。
她說,這名私人醫生于1月4日巡房后,指她情況良好,允許出院,并開出兩種藥物。她發現其中一種叫Adilat的抗血壓藥物是她在住院期間服用的,不過,另外一種抗生素藥物Zinnat,卻與住院時服用的藥物不一樣,不敢亂吃,第二天回醫院欲問醫生,不過,護士指既然是醫生開出的藥物,便可安心服用。
她當天回家后仍不敢服用,第二天上午第一次服食兩種藥物,當時沒有異樣,到晚上7時許吃過晚餐后,第二次服藥后欲上床休息時,便感覺肚子劇烈絞痛,下體大量出血,最終肚內男嬰胎死腹中。
斥救傷車遲來 險釀一尸二命
事主丈夫斥責私人醫院救傷車延遲超過一小時,險釀發一尸二命。
李清輝說,其妻子當晚出事,他即刻撥電向有關私人醫院求救,不過,院方的救傷車超過一小時仍未抵達,過后還致電問其住址的位置。
他說,由于情況危急,在等待私人醫院救傷車的同時,他也致電向檳城中央醫院求救,后者的救傷車馬上趕抵,把其妻子送入中央醫院婦產病院搶救。他說,抵達婦產院時,醫生指情況危急,其妻子及肚子里的孩子都有危險,只有50對50的機會,必須馬上動手術剖腹,結果孩子夭折,慶幸妻子保住性命。
他說,醫生開的Adilat是抗血壓藥物,不過,其妻子每月到中路政府診療所定期檢查,血壓僅100/60,根本沒有血壓高,為何要服用抗血壓藥物?
黃偉益:要求合理交待 明會見私人醫院總執行長
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指出,他將于本周五(本月15日)會見該私人醫院總執行長,要求對方向事主一家作出合理交待及解釋。
他說,目前最重要是讓事主家人知道事情真相,賠償仍屬其次。
2藥物送檢驗
他說,若證實院方疏忽,他將為事主家人提供法律援助,以起訴院方。不過,他說,一切有待他與其他專科醫生研究案情及醫藥報告,才能作出進一步決定。
他同時將把私人醫院醫生開出的兩種藥物送往檢驗,以確定是否會對孕婦構成影響,此外,病人的健康狀況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針對院方指事主仍拖欠剩余醫藥費,因此無法發出醫藥報告,他說,總執行長指院方沒有這項規定。因此,他也將要求對方說明何時可發出醫藥報告,至于事主拖欠的190多令吉醫院費,他也可代繳。
他說,至于檳城中央醫院的醫藥報告,事主丈夫已繳付40令吉費用,院方表示將在4至8周內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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