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西班牙的華僑多數還是年輕人,但是,我國封建文化殘余,大男子主義的思想還是在一些人身上有所反應。家庭中出現了分歧,夫妻感情出現了裂痕,不是理智地設法解決,而是粗暴地向用武力壓服對方。有的人根本就不做任何考慮,做出一些違反法紀的事情。如不及時加以制止,甚至會出人命案子。
在家庭關系中,雖不見得總是女方吃虧。但是,多數情況下,女方處于弱勢。這里,我想告訴我們的同胞,在遭到家庭暴力后,如何保護自己,到哪里去尋求幫助。
1.所謂的家庭暴力,除了動武毆打,用兇器傷人外,在情感上折磨對方,在性關系上施加暴力,或過分控制對方的經濟或與外界的交往,根據不同的程度,都可能被視為家庭暴力。
在出現了家庭暴力時,目擊者,包括未成年子女都可以作證人。
2.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需要醫療時,不管是否有合法居留,是否有醫療卡,都可以直接前往離你最近的醫療單位。如果你無法親自前往,可以打電話112,這是求救電話,任何緊急情況都可以打。只要報清事情發生的地址。112 包括救護車(SAMUR)和警察的巡邏車,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事地點。
到醫院,經醫生檢查后,要取回檢查結果,妥善保管,在向法律部門起訴時是必要的。
3.SAVD 是受虐待婦女接待處,她們的電話是24小時接待的,免費電話號碼:900 222 100。電話里他們會告訴你到哪里去,有專門的工作人員接待,并向你提供所需要的服務,包括心理、醫療、法律方面的服務和咨詢,甚至與提供暫時的住處。
一旦為你立案后, 他們會提供一個離你相對近的警察局的電話,以免你在再次遭到傷害時,及時通知警方。如有必要,他們會把你的電話與警局聯系起來,為避免發生更嚴重的事情。
4.如果你認為繼續留在家里對你或你的孩子的安全有危險,可以離家出走,這樣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會被認為是“棄家出走”,但是,你一定要在30天內向法院或警方提出臨時預防措施,或提出分居要求。
5.在離家時,盡量帶好以下物品:
-本人的身份證(護照和居留證),
-醫療卡
-銀行存折
-家里的鑰匙
-個人必須品,簡單的衣物。
-如果你在接受某種治療,或有一些常用的藥物,也別忘了。
6. 出現家庭暴力,不要認為“家丑不外揚”而自己忍受著,要告訴你的朋友或同事,以求得到他們的幫助。
7. 家庭暴力是政府十分重視的項目,一旦報警,會在72小時內采取緊急立案處理,值班法官會下令禁止對方靠近你 (和你的孩子)。(來源:西班牙《歐華報》;華僑華人事務所鄭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