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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國貿易報》工作的男子蘭成長在山西渾源縣一家無證開采的煤礦遭毆打致死,引起各界關注。
耐人尋味的是,事發之后,當地有關方面對破案并不關心,卻把很大力氣用在研究死者的身份上;他們傳出的消息很多,比如蘭某是“假記者”、他前往煤礦是為“敲詐”等等。
這不免讓人覺得驚詫莫名:有關方面到底想要告訴世人什么?難道想說,假記者就可以打死么?
蘭成長沒有記者證,但《中國貿易報》已承認他為該報工作,根據大陸的新聞行業現狀,從事采編工作、但暫時未獲得記者證的媒體工作人員大量存在,稱為“假記者”未必合適;蘭成長去渾源訪問黑煤礦并非報社指定任務,但新聞采編有一定自由度,從業者為跟蹤新聞線索自行決定行程不足為奇,不能推導出“他去敲詐”的結論。
退一萬步講,就算他真的是去敲詐的假記者,就該被打死么?
記者是真還是假,他的活動是否合法,應該由新聞機構、警方和法院判斷;任何其它機構、個人,都無權對其拘禁、毆打,更不用說剝奪其生命。
蘭成長事件并非單獨案件,而是由三個案件組成:蘭成長被毆打致死、蘭成長涉嫌“冒充記者和詐騙”、蘭成長所“采訪”的煤窯非法經營。在這三個案件中最該被關注、最該下大工夫的無疑是:人命關天,一刻也耽擱不得,一點也馬虎不得。可人們看到的卻是,有關方面咬著“假記者”、“詐騙”等懸疑大做文章,甚至再掀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風潮,卻偏偏人命漠不關心,兇手姓甚名誰、怎樣追捕、背后何人指使,全都不清不楚。難道一條人命還不及揭秘“疑似假記者”重要?
如果有關方面對“揭露弄虛作假”如此上心,為什么對蘭成長所采訪的小煤窯是否違法開采以及當地究竟有多少家黑煤窯興味寡然、三緘其口,甚至嚴禁媒體涉足,唯恐公眾知情?
(摘自美國《僑報》;作者: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