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2007功夫之星全球電視大賽”日前在京啟動。大賽在海外分別設立美國、澳大利亞、英國、新加坡、韓國、馬來西亞、港澳臺等賽區,面向全球,評選中國功夫之星。此舉引發各界爭議。有人說,大賽可發掘更多推廣中國功夫的后起之秀。也有人表示,中國功夫不能靠“選秀”與炒作發揚光大。美國《僑報》日前就發表了《中國功夫,如何營銷?》的評論,對此進行了分析。全文摘錄如下:
向海內外推廣作為中華文化精華之一的中國功夫,初衷值得嘉許。但中國功夫不只是簡單的文化產品,更是一個博大精深的文化品牌。中國功夫,正如其本身的意含,是經過寒冬酷暑、長年千錘百煉而成,推廣傳承豈能如“超女”選秀,只為吸引眼球,圖一時之轟動,謀一時之利?
弘揚中華文化,既需恒心與耐力,亦需借鑒國際科學營銷方法。按照麥卡錫的“4P營銷理論”,產品(Product)、價格(Price)、地點(Place)與促銷(Promotion)一樣,是不可或缺的營銷要素。
其一,應重視“4P營銷術”中的“地點”,開發讓全球更多民眾了解中國功夫的“物流渠道”。從李小龍上世紀60年代把中國功夫引入好萊塢,直至近年的《臥虎藏龍》,中國功夫還基本停留于“活在電影中”的階段。
與此同時,韓國跆拳道、日本柔道卻得益于已獲列奧運正式比賽項目,積極拓展“物流渠道”。洛杉磯的武術學校數量與規模,與跆拳道、柔道學校相比,只是九牛一毛。
武術已成2008年奧運的特設項目,且2016年正式申請入奧。“功夫之星”選拔大賽如何融合奧運主題,開發出一套與歐美各國體育組織、課程設置協同推廣的“物流”機制,值得探索。
其二,營銷中國功夫,還需從以產品為中心的4P營銷,逐漸向以消費者為中心的4C營銷轉變,即著眼消費者的需求(customer’s need)、消費者愿意付出的成本(cost)、消費者的方便購買(convenience)、與消費者的溝通(communication)。
中國功夫有厚重的文化內涵和歷史淵源,但涉及面頗廣,僅拳術就有兩百多種,且功夫講究“以意導動”,與當代社會跨文化的“速成”消費習慣尚有距離。
“功夫之星”海選是否可參照柔道、跆拳道,引入“帶”、“段”分級制等,從整體機制上摸索出一條既適合功夫傳統、又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模式?如此,其意義就深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