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中
去到警察局,楊麗隨即被審訊了一整天。她表示自己只是做一些簡單的接待工作,同時老板也不可能讓她這樣一名打工的學生知道真實情況。
“但是警察明顯不相信我的話,他們輪換了不少人來問我,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情況。而且由于害怕,我就騙他們說案發時我不在維也納,所以不清楚警方抓人的情況!睏铥愓f,“他們提醒我不要隱瞞情況,不要包庇公司的老板和其他人,否則情況對我不利!
其間,警察只給楊麗吃了一個漢堡,差不多到了下午5點多,警察們停止審訊,將她單獨關押到一個不足8平方米的小房間里,之前對其全身進行了詳細的檢查。次日一大早,警察又把她帶到另外一個地方關押,直到恢復自由,她就一直被關押在那座監獄里。
她說:“房間在四樓,大約八九平方米,有一扇小窗戶,僅有一張上下床,有一個小衛生間,但是不能洗澡,里面當時沒有人,我就選了睡在上床!
當天有一名女法官來詢問楊麗,指出了她前一日說不在維也納是撒謊,她不得已承認自己說了謊話,并向女法官說明了情況。但女法官沒有作什么表示就離開了,這讓楊麗非常后悔自己為什么要說假話。
由于之前有了被關14天的思想準備,楊麗還帶了德語詞典和一本書,準備在里面堅持學習,“開始我還能堅持,總認為熬過14天就結束了。”楊麗說,“監舍的窗戶很小,但看出去只有一面墻,我每天都在數時間,之前12天一直沒有警察來提審我。后來每天放風一小時我都不想出去了,但是警察總是粗暴地把我拉下樓!
其間又有一名奧地利女人被關了進來,她很少與楊麗說話。第12天上午,精神萬分疲憊的楊麗突然聽到樓下有被關押男女在喊叫,由于聲音很大,她突然沖動地拿起餐刀割手腕,“都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突然那樣做”。同房的奧地利人一邊搶她的刀,一邊按動警鈴,于是楊麗被警察迅速帶到監獄醫務室包扎傷口。
在隨后半個多月里,楊麗每天都被帶去換藥、吃藥,雖然后來手腕上的傷口好了,但是醫生仍然要求她吃藥,并且告訴她吃的是鎮靜藥物。割手腕之后,楊麗進入了一種精神失控狀態,每天都不想吃喝,不停地哭泣,有時候突然大喊大叫,或者站到窗戶前抓著鐵欄用中國話大叫“放我出去”、“我要回國”。
其間曾經有中國大使館官員來看望過她,安慰和鼓勵她要堅強,稱“大使館正在積極與奧方交涉”。監獄警察曾經允許楊麗打電話,她打給奧地利的中國朋友要來了一些衣服。
每天吃藥,讓她產生了抗拒心理,但是她拒吃、吐掉的方法都逃不過警察的監督。2004年9月中,醫生給了楊麗一種不同的藥,然后她就覺得情緒更加煩躁,控制不住自己的言行,多次爬到窗前大聲喊叫,嚇得同監舍的人不斷干涉,兩三天后就有警察來提審了。
奧地利《歐洲聯合周報》總編輯王敢說:“楊麗所反映吃了特別藥物的情況,很難核實,首先是很難取得服藥真實記錄,其次即使警察真的做了那樣的事情,現在肯定不會承認!
監獄警察后來發現她的情況越來越不對勁,只好又把她送到醫務室住院治療,一直持續了10多天。其間楊麗被換了幾個病房,最多時房間里多達8人,她的情況時好時壞,糟糕的時候就會長時間趴在窗前,一直看著外面來往的汽車,“但是沒有人干涉我”。
“后來我多次申請參加監獄里的工作,但是監獄方面不答應,說我的情況不適宜參加勞動。”楊麗說,“一直到了10月底,我的身體情況有所好轉,監獄方面才答應安排我去工作,內容是用電動縫紉機縫監獄內部床單、圍腰布,洗滌警察衣服,制作圍巾以及各種工藝品!
監獄的工作間在地下室里,沒有工作量規定,有規定的工資收入,而且有一些簡單的娛樂活動,到此時楊麗才注意到自己所處的監獄沒有高墻電網,環境非常干凈,而且每個月的花銷都有賬單。
從案發起,楊麗本人及朋友先后找過5名律師,有律師請求保釋,但是法官一直不同意,其間還組織過4次聽證,不斷重復調查同樣的案情。
2004年11月22日,在被關押4個多月后,法官終于來宣布楊麗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出獄,但同時扣押了她的護照,并規定其不能離開維也納,有情況必須向警察報告,并且必須隨傳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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