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致“工業間諜”的指控、被描述成“當代的瑪塔·哈莉”、在背負著被法國司法起訴的重負整整兩年后,中國24歲的年輕留學生李李日前被法國凡爾賽輕罪法庭判處一年監禁,其中八個月是緩刑,“濫用信任”、“間諜罪”等指控都煙消云散。這一判決也就是說,李李不必再坐牢。如何解讀這一判決呢?正如很多法國網友在各個網站上所指出的那樣,這顯然是一個“面子刑期”:李李在被控“工業間諜罪”時已經被關押了53天。這一判決的目的在于既能夠使李李不再入此冤獄,同時法國司法機構也不用為關押李李53天道歉、賠償……
“中國間諜千年大案”
回顧一下此事的經過,能夠讓國人理解目前在法國乃至歐洲、甚至整個西方的某種不正常的“氛圍”:
2005年4月29日,法新社的一則短短的新聞迅速成為幾乎法國所有報刊、電臺、電視臺新聞節目的頭條:法國汽車集團公司法雷奧公司發現來自中國的“瑪塔·哈莉”!實習生“李李·黃”涉嫌工業間諜罪被法國警方逮捕。李李被描述成“精通法、英、德、西等語言”甚至“會說阿拉伯語”的語言天才;擁有數學、機械、實用物理等多項專業學位;精通電腦網絡安全突破技術;擁有最尖端的設備:法國警方從其住處搜查出六臺“功能強大”的電腦,以及“容量驚人”的移動硬盤……連續幾天——應該說連續幾周,幾乎法國所有報刊、電臺和電視臺都連篇累牘大幅報道此事,并令人吃驚地異口同聲將此案列為“重大間諜事件”!法雷奧領導層似乎抓住了一條“大魚”,毫不猶豫地認為這是一場“經濟戰”。當地警方更是以為抓到了“世紀大案”,忙不迭地派出“重案組”四出調查。如果人們只從法國當時兩個月的報道來認識中國的話,那么人們一定會奇怪,怎么法國人能夠容忍中國如此放肆在他們的國家大搞間諜活動?!
事實如何呢?經過整整兩年的全方位調查,包括對硬盤的全面檢查、對李李在公司活動的模擬重建、對李李所有銀行、住處、她所上的網站,特別是來自中國的與李李進行對話或聯系的所有信息……進行全面調查,結果是:“沒有發現你將任何下載的資料傳送到任何外國……”(法國審判長所語)。而所有報刊傳媒報道的“瑪塔·哈莉”呢?李李連法語都說得結結巴巴,英語考了三次才通過,其他德、西、阿拉伯語……更是天方夜譚。六臺電腦?一臺李李自用的筆記本,一臺與法國男友共用的臺式機,兩臺從法國男友父母家搜出的老掉牙的286、386之類的電腦……而“容量驚人”的硬盤是——40G!至于精通網絡安全突破技術:警方押送李李回到法雷奧公司,看著李李根本沒有用任何密碼或網絡突破技術,就輕而易舉地將所謂的“機密資料”下載到自己的移動硬盤上。知情者告訴我,當時法國地方警察當局曾將此案鄭重其事地“移送”法國反間諜機構“領土監視局”,后者將厚厚的卷宗很快退回去,并告之“不感興趣”……這樣一個明顯的“間諜案”最終是如何判決的,結果已經公布。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理解。
排外氣氛彌漫法國社會
我們從中可以得出何等樣的結論呢?
一是法國媒體道聽途說、捕風捉影已經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除了少數嚴肅認真的記者曾去采訪李李或其律師,或自己親自調查一下,其他幾乎都是人云亦云。從六種語言到超容量硬盤,一則數百字新聞,幾乎沒有一個主要信息是準確的!更令人苦笑的是,第一個發出新聞的法新社記者犯下了一個明顯的錯誤:她沒有理解Wuhan是武漢的意思,即李李來自武漢。李李因父母均姓李,故取名李李。這位法新社記者自作聰明,認為李李是名,那么應該有一個姓,于是Wuhan就變成了李李的姓。但在拼寫上又說不通,于是便變成了Lili Whuang,即上文所提的李李·黃!而這一錯誤被幾乎所有法國報刊所轉載。直到這次判決,仍然有法國媒體(如“嚴肅”雜志《新觀察家》網站)用LiliWhuang的名字來報道“中國的瑪塔·哈莉”被判刑事。
二是法國司法機構的“公正”、“公平”程度令人目瞪口呆:早在此次正式開庭前,很多法國網友就已經和我一樣,準確預測了這一判決結果。一位網友說,這幾乎已經成為法國司法界的慣用手法了。在一個大得嚇人的罪名下起訴某人,最終發現是子虛烏有時,往往會以一個小小的罪名判罪。說中國人愛面子,法國人難道不愛嗎?另一位網友說,如果是間諜罪,一年顯然太輕;如果不是,因下載文件到自己的硬盤上而判一年,顯然又太重。因為這幾乎是大多數實習生都曾并在繼續做的事!
三是最重要的一點,即此事反映出來的法國當今社會的某種令人不安的氣氛:某種排外的氣氛正在整個法國社會彌漫。應該說,本來在任何社會都會存在一些種族主義殘余,一些對中國高速發展看不順眼的人士,一些喜歡叫喊“黃禍”的少數反華勢力……但問題在于,當出現這樣的事件時,在法國,已經沒有知識分子或其他政界或企業界人士敢于出面為真相而辯護。中國人所熟悉的、認可的法國,是在出現入侵、放火焚燒圓明園并歡慶勝利時,仍然有大文豪雨果站出來斥責強盜行為的法國;是當年德雷福斯被冤指為德國間諜(幾乎出自同類心態)、仍然有“左拉”們來“控訴”,來主持公道和正義的法國……這樣的一個具有人道傳統的法國,今天卻不見了。在這一事件的兩年過程中,我基本沒有聽到或讀到類似雨果或左拉“我控訴”這樣的聲音!不過這樣說也有一點不公正,在網上,支持李李的法國網民非常之多。這幾天我讀到的網民們的跟帖,大多是對審判和報道此事件的司法機構和媒體的質問和批評。問題是,他們的聲音卻無法進入主流媒體。這難道不引人深思嗎?
應該說,法國的排外、仇外氣氛,與整個歐洲目前的氣氛是一致的。前不久德國、英國均曾爆發誣陷中國的所謂“間諜案”……在李李案發生時,比利時也曾出現過“數百人”的魯汶大學“間諜案”!李李案的判決證明,盡管事實總歸是事實,但污水卻仍然會一直潑下去。(鄭若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