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1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因拒絕簽署衛生局同意令(Consent Order)而關門一年半的曼哈頓華埠“桃源”(Jobee)中餐館,業者狀告衛生局一案日前在紐約州高等法院獲得勝訴,業者計劃向聯邦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向市府索賠關店損失,也希望聯合相同遭遇的業者,爭取權益。
位于華埠侯活街(Howard Street)的桃源中餐館2006年8月中旬因衛生問題被衛生局查封整頓,由于拒絕簽署衛生局要求業者不會就關店糾紛訴之法院的“同意令”,當局一直拒絕對其重開舉行聽證。按照法律規定,衛生局應在查封的15天內舉行公聽會,就“關店”處罰公正與否進行聽證。
桃源隨即將案件提交到紐約州高等法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法官Rolandot Acosta于1月初做出裁決,判決桃源獲勝,衛生局的作法不符合法律程序,應立即舉行聽證會,裁定桃源是否符合標準重開營業。
桃源業者莊先生表示,衛生局要求他們簽署的“同意令”上明確注明,業者不會就關店糾紛訴之法院,而且簽署這個同意令,即表示餐館的衛生問題可能影響到“民眾健康”。莊先生說,當時桃源僅是冰箱溫度稍高,根本沒有任何嚴重的問題,因此他們一直拒絕簽這個同意令,而衛生局的態度也很明確,不簽即不召開聽證會。
莊先生說,這一案件的獲勝,對于眾多餐館業者應是喜訊,據他了解,僅去年全市被衛生局要求簽署“同意令”的餐館超過一千家,其中包括不少中餐館,他說,幾乎所有業者都會屈服,真正與之斗爭的業者很少。
莊先生表示,桃源已經聘請律師,準備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提交民事訴訟,要求衛生局賠償這一官司所花費的數萬美元律師費、關店18個月的租金、數十萬美元的生意損失,以及其它精神、財務損失。除衛生局外,當時到桃源檢查的衛生局檢查人員也會被列為被告。
莊先生說,那些與桃源有相似經歷的餐館業者,可以與他們聯絡,大家應該聯合起來,共同爭取利益。
根據法院的判決書,法官Rolandot Acosta表示,不論衛生局當時查封桃源是否有理,按照法律規定,只要衛生沒有嚴重危及民眾健康,衛生局必須在15天內舉行聽證會。法官指出,在衛生局的紀錄上,桃源主要的錯誤為冰箱凍箱溫度稍高,業者也予以合作,當場做出了修正。(周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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