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多倫多六月十日電(捷克佳)加拿大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十日發布通告稱,唐煒臻及其所屬海外華人合伙人基金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唐煒臻與合伙人公司(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因違反本省證券法,被控罪十二項。此案已被提交至安省法庭,如果罪名成立,唐煒臻將面臨巨額罰款或入獄,或者兩者并罰。
根據通告,安省證監會指唐煒臻及所屬兩間公司違反安省證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涉嫌證券欺詐;違反證券法第二十五條,未注冊從事證券交易;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三條,非法發行證券;違反證券法第三十八條,夸大回報及承諾等。
安省證監會官員指,包括安省居民在內的逾百名投資者在海外華人合伙人基金公司的投資至少有四千萬元。安省證監會正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聯手調查這一事件。唐并被要求于六月二十四日上午出庭。
今年三月十七日,唐煒臻金融集團證券交易資格被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暫停;四月一日,該禁令期限被延長至今年九月十日。根據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披露的資料,唐煒臻居住在該省,其本人以及上述各公司在加拿大、美國和中國內地籌集資金。唐煒臻及其所屬公司的自我宣傳材料稱,公司業務主要是投資美國股票市場,公司管理基金規模“將突破上億美元”。唐煒臻做推廣時最著名的宣傳口號是“每周回報百分之一”,本人著有《我的巴菲特之路》一書,在當地社區有“華人巴菲特”之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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