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7日電 據意大利《歐聯時報》報道,四月份意大利將實施新的現金使用管理規定,企業和居民最高單次使用現金額度為5000歐元,企業和居民購買貨物或進行交易,金額超過5000歐元須通過銀行轉帳或使用支票方式交易,違規使用現金的企業和個人,政府將苛以重罰。
受新規定影響,華人企業的貿易往來將受到很大限制,更多的無辜華人企業將會在經營中,因假支票和空頭支票而蒙遭損失。
很多人都認為,華人喜歡使用現金,華人企業愿意用現金的方式交易,并把華人使用現金現象,冠以了偷漏稅的嫌疑。其實并不盡然,意大利華人企業喜歡用現金方式交易,是與意大利的市場經濟下的金融管理政策密不可分的。由于意大利對支票的使用、管理相對寬松,銀行轉帳時間遲緩,很多華人企業在使用支票交易的過程中,經常被假支票、空頭支票所騙,華人企業為了防止受騙,才養成了使用現金的習慣。
現行的意大利金融管理體制下,無論是企業和個人都可以在銀行開設戶頭,并領取支票簿,在市場上任意交易。企業收取支票后,通過銀行劃款,同城到帳時間一般為3至5個工作日,異地劃款則需要7到10個工作日。企業在交易的過程中,根本無法查詢對方的資信和銀行存款,導致了使用支票騙取貨物的事件時有發生。
在支票的管理和使用中,自然人和企業可到多家銀行開戶,開戶數量不受任何限制。也就是說,一個有意用支票騙取貨物的人,可以輕而易舉得到數十本、上百張的支票。另外,在現實的企業交易中,一般支付人都不支付現金支票,均采用期票形式支付,有的期票時間長達半年以上。很多華商都為此而苦惱,今天收到的支票,半年后能否真正收到錢,只有天知道,為了生意,也只能甘冒風險,被迫尊重當地的“市場交易習俗”。
在意大利使用支票交易還有另外一種弊端,支票持有人可委托第三人代為簽字,銀行對超過三次使用空頭支票的客戶,也只是停止客戶5年的支票使用權;司法機構原則不追究使用空頭支票人的刑事責任,而按民事經濟糾紛處理。倘若貨物被騙,啟用司法手段追討貨款,履行司法程序的時間一般都要到3至5年,小額貨款從法院起訴到法院終審判決,審理時間可長達10年之久。這是華人喜歡收取現金的最主要原因。
意大利的普拉托是歐洲的紡織品集散地,華人企業占其市場份額在40%以上。在過去的交易中,現金的交易占有很大的比例,支票交易在生意額中屬補充的從屬地位。實施新的現金使用管理規定后,無疑增大了華人企業的經營風險。
普拉托華商鄭先生告訴記者,在普拉托沒有哪一位華商沒有收到過空頭支票,批發區內幾乎每天都能收到假支票,有的幾千歐元,有的數萬歐元。普拉托過去就有幾家華人企業因接受期票交易,損失數十萬歐元,到現在這些企業也沒有能追回貨款。
鄭先生表示,新的現金使用規定馬上就要進入實施階段,華商應如何改變經營策略,回避經營風險,這是華商面臨的新課題。在新的市場規則下,面對新的風險和挑戰,華商更應團結應對,采取措施共同降低經營風險。(博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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