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報道,1月19日,6名中國女性研修生向日本廣島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汽車零件銷售公司——“莊原電裝”一方面強行讓她們加班,另一方面又單方面地決定中止她們的實習日期。這些中國研修生要求所在企業給她們每人賠償300萬日元的加班費和慰問金。
起訴書表明,這6名中國女性研修生的年齡在23歲至33歲之間,都是2006年8月從中國江蘇省來到日本廣島“莊員電裝”公司的。2007年9月,她們被派遣到廣島市內另外一家半導體制造企業。
按照日本政府的有關規定,外國人研修生是被禁止加班的。但是,直至2007年8月,這些中國研修生被強行加班大約700個小時,每小時只能得到加班費400日元。到目前為止,企業方面還對這批中國研修生每人有30萬日元的加班費沒有支付。去年11月,企業突然以訂單減少為理由單方面決定中止這批中國研修生的在日期限。
當記者就這些中國研修生的指控采訪“莊原電裝”公司時,得到的回答是:“無可奉告”。(黃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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