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華校董事聯合會總會(簡稱董總)主席葉新田指出,一旦大馬教育部堅持實施校方必須擁有至少80%建校基金,才批準華小建校申請的措施,將對全國華小未來擴建或建校工程帶來巨大沖擊,而現有的工程也將被逼擱置。
他說,由于大部分華小的擴建工程是以“邊籌邊建”方式進行,因此這項措施不但會導致多間華小的發展工程被迫展延,拖延原定工程計劃同時,也進一步影響校方的教學。
他在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在大馬全國逾1200間華小中,大部分皆面對校地無法負荷日益增長的學生人數而向教育部申請擴建或改建。“倘若政府執意落實上述措施,多間華小將受影響。”他表示。
申請不批如何籌款?
“教育部要求校方需出示80%的建校基金才批準工程,但令人不解及備感矛盾的是,如果教育部不批準校方的申請,試問華小要如何向民間籌募擴建基金呢?”
針對全國目前有多少間華小受到上述措施影響,而被逼擱置工程的課題,他表示不清楚,但董總將密切關注這個事件,并搜集有關資料。
他強調,教育部不應設定不合理的條件處處刁難校方,而對華小的發展造成阻礙。
“其實華小向來是靠華社熱心人士的捐款‘自力更生’,但事實上教育部理應承擔這個責任,提供華小充裕的資助進行擴建工程,可惜教育部卻無法做到這點。”
林家光:華小問題政府應負責
八打靈縣發展華小工委會主席林家光也炮轟教育部規劃組展延華小建校或購地申請,除非校方擁有至少80%建校基金的舉動。
他說,華小是在教育法令管轄之下,因此若華小面對校地、學生人數暴漲、擴建、增建等問題,政府理應負上責任;可是現在政府非但沒有承擔這個責任,反而刻意制定上述不合理條件為難華小,這太不公平。
他強調,籌募建校或擴建學校的基金理應不是董事部、華社及民間的責任,而是政府(教育部)的責任,但政府卻設定苛刻條件限制華小發展,令人備感痛心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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