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近日刊發評論說,馬來西亞政府在國小開辦華文班,同時也積極計劃把華文列為國小的正課,可以鼓勵更多非華裔生學習華文。爭取把母語班列為正課是大馬華社數十年來的要求和等待,因此大馬教育部有必要把國中華文班列為正課。
文章摘錄如下:
馬來西亞政府終于俯順民意,允許華裔和印裔考生以“10+2”的方式來報考大馬教育文憑考試,即可以額外報考華文、中國文學、淡米爾文和淡米爾文文學,以確保考生有機會報考母語科。然而,當局卻沒有把有關額外報考的科目列入升學和申請國家公共服務局獎學金的計分科目,結果引起華社的不滿,認為此舉無疑是降低了華文科的地位,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
盡管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認為過去華文科都沒有被列為積分科目,而且這能使華裔生在毫無壓力下應考,因此不成問題。
不過,筆者認為,大馬教育部實在有必要重新檢討有關的措施,因為作為母語科,但卻不被列為升學和申請獎學金的計分科目,對在母語科中考取好成績的考生來說是不公平的。筆者認為,即然允許考生報考12個科目,當局就應從中選出最好的10科來作為升學和申請獎學金的計分科目,這才顯得公平。
與此同時,另一個華社不可不關注的是長期以來國中華文班沒有被列入正課的問題。事實上,每年都有8到9成的華小畢業生是到國中升學,除了在國民型中學,因華文是必修必考科,同時每周有5到7節的華文,華裔生可接觸到較多學習華文的機會之外,但在一般的國中都沒有把華文列在正課,以致學生必須在課外或周末時才能上華文課,而且每周僅有三節,試問在此情況下,要學生如何學好華文,考好華文呢?而且,上華文課已經是如此困難重重,中國文學科的處境更是不必說了。
根據《1996年教育法令》,如果校內有15名或以上的學生家長提出要求時,校方就必須提供華文班。然而,這卻不能確保國中華文班是在毫無困難的情況下正常發展。除了面對沒有被列為在正課的問題,國中華文班其實也面對了華文師資不足,沒有固定的課室來上課等問題,這造成很多家長和學生不太注重華文科,甚至選擇不報考華文,以免影響整體的成績。在重重困難下,國中華文老師仍然不辭艱辛扮演好教書育人的角色,這是華社必須給予肯定的。
事實上,大馬政府在國小開辦華文班,同時也積極計劃把華文列為國小的正課,這是好事,因為鼓勵更多非華裔生學習華文。然而,如果有一天華文成為了國小的正課,但國中華文班卻還在正課外苦苦掙扎,這肯定不是華社愿意看到的情況。爭取把母語班列為正課是華社數十年來的要求和等待,也是合情合理的,一點也不為難當局。因此,教育部是時候采取行動,把國中華文班列為正課了。(南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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