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向華碩提出的500萬元天價索賠案還未塵埃落定,又打起另一場官司。因認為原代理律師崔某及其所在的北京市浩光律師事務所,還有一直保管案件筆錄的北京市包誠律師事務所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黃靜于日前將上述三方推上了被告席,索賠百萬。
記者今天獲悉,宣武法院將于7月27日審理此案。
黃靜在起訴中稱,2006年3月,她因華碩案被刑事拘留,隨后她的母親委托崔某在偵查階段代理其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偵查階段結束后,因認為崔某業務水平不精,黃靜母親終止了委托代理協議。沒想到,在2008年12月,黃靜現任代理人與華碩公司代理律師參加鳳凰衛視中文臺《一虎一席談》節目錄制時,崔某竟然伙同他人前往錄制現場,以黃靜代理人的身份在節目中宣稱掌握辦案材料,并當場對黃靜的現任代理人進行人身攻擊。此后,崔某又多次伙同他人,向媒體公開其在看守所與黃靜的談話筆錄原件,通過媒體向公眾散布、泄露國家秘密及當事人隱私。然而,按照崔某自己的說法,上述談話筆錄原件自2006年以來一直封存于北京市包誠律師事務所。
黃靜認為,不論崔某本人還是其所在的浩光律師事務所,以及保存筆錄文件的包誠律師事務所,竟紛紛不顧法律規定,公然在媒體大肆泄露她的隱私,導致輿論出現“黃靜代理律師反戈”等報道,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有關報道還被華碩公司作為證據,使她在系列維權案的訴訟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因此請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精神損失100萬元。(通訊員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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