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境外媒體報道,最近日本最大液晶顯示器生產商夏普狀告韓國企業巨頭三星電子侵犯專利,獲得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的判決支持,裁示三星電子侵犯了夏普四項專利,并有限禁止三星電子侵權產品進口美國。這紙判決實際上是從法律層面確認三星侵犯專利的事實,并做出懲罰。也就是說三星侵犯專利是鐵板釘釘的事。
以上案例是三星在全球市場侵犯專利的典型。其實,在中國市場,三星侵犯競爭對手專利的案例亦時有耳聞。2007年,中國手機企業華立通信就狀告三星侵犯其“GSM/CDMA雙模”發明專利,并獲得法院支持,三星被判賠償5000萬元。
觀察家認為,這兩起三星侵犯專利事件并非偶然,而是緊密聯系在一起,反映企業的某種現狀。在三星知識產權的歷史上,這兩起中國境內外三星侵犯專利案件被暴露出來,并被競爭對手告上法庭的,或許只是三星侵犯專利案件的冰山一角,隨著市場競爭升級和對手對專利保護重視加劇,更多侵犯專利案件或將浮出水面,屆時三星或疲于應付法司和賠錢——當然,也有企業抄襲和模仿三星專利。
專利是企業科研實力的象征,是屬于企業核心競爭力范疇。專利的質和量決定企業在業內的江湖地位。發展到今天,三星成為全球性消費電子巨頭,是與三星擁有龐大的專利數量密不可分的,這也是三星曾受人尊敬的原因之一。但是頻繁曝出的專利門丑聞,正在褪去三星頭上那層科研創新型跨國企業的耀眼光環,給業界質疑的空間,同行對三星侵犯專利的提防將提升到“黃色信號”等級。
三星為什么愛上侵犯專利,以及三星侵犯專利案為何頻頻東窗事發呢?
作為企業核心競爭力,專利從誕生到應用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個漫長的研發過程,需要投入大量科研成本,而專利對企業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使企業保持市場領先地位,打敗對手,帶來滾滾紅利。
對專利的模仿和抄襲,可謂“一箭多雕”,既節省大量研發成本,又能第一時間滿足消費者需求,跟上市場競爭步伐,保持領先,拓展市場,為企業賺取真金白銀。所以,對企業而言,侵犯專利實在是迫于市場競爭壓力采取的無可奈何之舉。由于目前全球性經濟危機,抄襲和模仿對手專利的現象比以往任何時候更為嚴重普遍;而擁有專利的企業,為保證自己的競爭優勢,對“李鬼”的抓捕也比以往任何時候將更為認真和重視——偷和被偷,做賊和抓賊之間的較量更加風起云涌,成為競爭對手之間僅次于市場較量的另一個前沿陣地。
但可以肯定,侵犯對手專利,意味著在科研創新上已經落后于人,即使是三星也不例外——當然,從目前來看,侵犯專利只是意味著三星在某一科研側面落后于人,從整體科研實力來看,三星還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但如果縱容侵犯專利行為在企業內部流行,那么三星的創新精神將毀于一旦,被對手超越就只是時間問題。這或將成為蛀空三星帝國大廈的第一只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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