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微軟公司與上海3家名不轉經傳的裝機商、硬件供應商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簿公堂,微軟索賠各類費用共計32萬元。但被告方面認為微軟公司憑4臺取證電腦索賠32萬元,屬于“空想的損失額,缺乏依據。”
公開信息顯示,昶灃公司是軟件產品供應商和系統集成商之一。據微軟公司方面透露,昶灃公司一度是微軟公司的金牌授權合作伙伴,但微軟公司屢次接到舉報稱,該公司存在替客戶預裝盜版微軟操作系統的行為。于是,微軟公司委托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調查人員及公證人員,分別在去年10月至11月間,到昶灃公司辦公地點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公證購買了2臺酷睿電腦、2臺AMD電腦,打開電腦后發現都已經預裝了盜版的微軟視窗XP專業版軟件。昶灃公司裝機的硬件設備是由上海臣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臣越公司)出售,由上海紫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越公司)負責運送的。因此微軟將這兩家公司一同推上了被告席。
被告席上的3家公司首先都否認涉訟的4臺電腦上的盜版操作系統是己方安裝的。臣越公司、紫越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質疑,昶灃公司可能配合微軟公司啟動訴訟程序,“我們因和昶灃公司的良好合作關系,應其要求提供了4套電腦硬件設備,而這4臺電腦結果都被微軟公司購買作為證據。”這兩家公司堅稱自己遭到了“陷害”,而微軟公司對他們的起訴屬于“無事生非”。
微軟公司提出的32萬元索賠額中包括12萬元合理費用,其中律師費為6萬元,支付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調查費用6萬元。另外20萬元賠償額是按照該公司的營收進行計算的。昶灃公司認為微軟公司夸大了調查成本費用,將取證購買的電腦費用全都算了進去,“電腦銷售行為并不涉及軟件侵權。”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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