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上網指導(征求意見稿)》公布,未以時間長短來界定網絡使用不當
干預目標是矯正被干預者的心理行為問題,促進其健康使用網絡,改善其社會功能,而非中斷或終止其上網行為。
嚴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預方法(如封閉、關鎖式干預),嚴禁體罰。
昨天,衛生部發布《未成年人健康上網指導(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上網指導》),但它并非公眾和輿論此前熱議的“網癮標準”,實際上,這份《上網指導》否定了“網癮”的存在,明確“目前‘網絡成癮’定義不確切,不應以此界定不當使用網絡對人身體健康和社會功能的損害。”
《上網指導》高度評價了網絡對人類、對未成年人的巨大作用和意義,認為不存在網癮,問題的實質是少數未成年人不當使用網絡而出現身心健康問題。對于何為網絡使用不當、何種情況需要幫助,衛生部給出了參考意見。
網絡使用不當的干預目標,衛生部明確是要促進其健康使用網絡,“而非中斷或終止其上網行為。”嚴禁限制人身自由、嚴禁體罰。
關于什么是網癮、如何界定網癮,從2008年11月由解放軍總后衛生部組織、北京軍區總醫院牽頭制定《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開始,便一直存在爭議。
很多人都期盼網癮這種“精神性疾病”的主管部門衛生部來出臺網癮標準,好讓大家判斷起來有據可依。昨天,衛生部終于發布了《未成年人健康上網指導(征求意見稿)》,但這份《上網指導》卻完全沒有支持“網癮”很嚴重、需要治療的提法,更沒有說“網癮”是病,而是從根本上否定了“網絡成癮”的提法。
“網癮標準”爭論一年
這份由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組織制定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網指導(征求意見稿)》,昨天已悄然掛在了衛生部的官方網站上,目前是向“各有關單位”開始為期近兩個月意見征求。
此時,距離北京軍區總醫院牽頭制定《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發布幾乎整一年。
2008年11月25日,由北京軍區總醫院牽頭制定《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經媒體報道公之于眾,報道稱該標準已在部隊醫療系統推行并報衛生部,“如獲批準將在全國通用”,根據這份標準,“每天上網超過6小時,連續超過3個月,即為網絡成癮”;該標準中,網癮被認定為精神性疾病。
該標準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也引來網民的一片質疑。
此后,有關衛生部將制定出臺針對網癮的界定和診療標準的提法,就一直為人們所關注。
在這個過程中,陸續又有山東臨沂楊永信電擊治療網癮、廣西戒除網癮訓練營教官打死營員等事件被媒體披露,更使得網癮標準成為觸動社會神經的熱門話題。
今年8月,有關衛生部委托北大第六醫院和中南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負責網癮界定標準和治療規范的消息再次傳出,中南大學專家組成員高雪屏博士提出“初步認定,每周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讓網癮界定再度引發熱議。后來衛生部專門澄清。
昨天,出自衛生部的“網癮標準”終于揭開面紗。
“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這個“標準”可能會讓很多以網癮治療為業的機構、專家失望,因為它從根本上否定了“網癮”這個像是一種病的提法,認為“目前‘網絡成癮’定義不確切,不應以此界定不當使用網絡對人身體健康和社會功能的損害。”
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看起來頗帶學術性的詞語——“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根據《上網指導》,未成年人沉迷于網絡,出現“不能正常學習和生活,身體發育和健康受損,出現各種反常行為和情緒問題,現實人際關系(包括親子關系)惡化,與周圍人交往困難、不合群”表現時,就可以被認為是“社會功能嚴重受損”,還給出了一個6條標準構成的參考意見。
“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會功能嚴重受損的情況,需要由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進行判斷。”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陶然的“每天連續上網超過6小時”,還是高雪屏的“每周上網40小時”提法,都沒有出現在《上網指導》中,甚至連一個字都沒有提到。
不要讓未成年人戒網
《上網指導》高度評價了網絡對人類、對未成年人的巨大作用和意義,認為問題的實質只是少數未成年人不當使用網絡而出現身心健康問題。
但這顯示沒有被當作是一種病,關于如何干預“網絡使用不當”,衛生部否定了多種把網癮當成病的治療方式,“嚴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預方法(如封閉、關鎖式干預),嚴禁體罰。”如果網絡使用不當者伴發明顯焦慮、抑郁、強迫等精神癥狀,也“應到醫療機構進行診斷,并依照有關臨床診療規范進行治療。治療使用精神科藥物應嚴格掌握適應癥。嚴格禁止損毀性外科手術”。
對網絡使用失調的未成年人,《上網指導》建議,家庭和學校應該分析原因,注意方式和方法,多關心、多愛護,不要隨意譴責,甚至打罵未成年人。
《上網指導》明確,面對網絡使用不當的未成年人,家長不應讓他們戒網,“干預目標是矯正被干預者的心理行為問題,促進其健康使用網絡,改善其社會功能,而非中斷或終止其上網行為。”
專家看法
陶然:我的標準沒被采用不遺憾
提及《上網指導》,被稱為中國戒除網癮第一、華中師范大學素質教育研究中心陶宏開,雖然一面表示“衛生部有這樣的作為,我表示歡迎”,但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質疑:“意見稿究竟是征求了哪些專家的意見,能不能公開透明?”“這些人又有多少親身治療過網癮?”
北京軍區總醫院成癮醫學中心主任陶然對《上網指導》給予更多積極的評價,“基本上框架搭建起來了,只是還不夠全面。”
“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會功能嚴重受損的情況,需要由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進行判斷”的提法,在陶然看來,“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將(網癮診斷)它科學化了”。
作為較早在網癮診斷中使用時間標準的人,雖然一再強調是“根據以前的統計”得出的結果,但對征求意見稿未將其列入診斷標準,陶然則表示并不遺憾,“它更多是一個建議性的東西”。
社會功能受損標準
《上網指導》對網癮——極少數上網者沉迷于網絡,社會功能嚴重受損——進行了界定,稱其表現為:不能正常學習和生活,身體發育和健康受損,出現各種反常行為和情緒問題,現實人際關系(包括親子關系)惡化,與周圍人交往困難、不合群。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會功能嚴重受損的情況,需要由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進行判斷。
對因上網造成社會功能受損的未成年人,并符合以下情況時,家庭和學校應到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尋求幫助:
①對上網有強烈的渴望或沖動,想方設法上網。
②經常想著上網有關的事,回憶以前的上網經歷,期待下次上網。
③多次對家人、親友、老師、同學或專業人員撒謊,隱瞞上網的程度,包括上網的真實時間和費用。
④自己曾經做過努力,想控制、減少或停止上網,但沒有成功。
⑤若幾天不上網,就會出現煩躁不安、焦慮、易怒和厭煩等癥狀,上網可以減輕或避免這些癥狀。
⑥盡管知道上網有可能產生或加重原有的軀體或心理問題,仍然繼續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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