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狀告廣州市財政局一案還沒有宣判,此案又有新的動向。
繼11月2日格力“廢標案”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后,上周三,格力正式向廣州市財政局遞交《要求對政府采購違法行為從嚴查處的申請書》下稱(申請書),要求對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獲取2151萬元政府采購項目的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如果財政局的處理結果,格力不滿意,格力將提起新一輪訴訟。”曾在2006年擔綱“中國政府采購第一案”格力代理律師的谷遼海昨日向本報記者表示。他同時表示:“我們將收集證據要求司法機關介入,追究刑事犯罪,這是下一步我們要做的。”
格力提出五項處罰要求
谷遼海律師給記者提供了申請書,記者看到,一紙超過萬字的申請書不僅詳細描述了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在番禺中心醫院“門診樓變頻多聯空調設備及其安裝”的采購項目招標過程中的違法細節,而且格力提出的處罰要求更是多達五項。內容如下:一、按無效中標采購合同金額處以罰款、對相關人員施以行政處分。二、對高出400多萬元的違法事實予以行政處罰、對相關人員施以行政處分。三、對招標文件中指定品牌采購的內容予以行政處罰、對相關人員施以行政處分。四、對未能披露評審專家信息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對相關人員施以行政處分。五、對未能依招標文件所設定的標準和法定評審程序的要求進行評審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對相關人員施以行政處分。
格力的申請書稱,政府采購法第3條以及《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6條等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應該連同中標結果一起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但至今,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沒有對外公開發布任何一次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名單。
這起官司的起因是:在廣州市番禺中心醫院“門診樓變頻多聯空調設備及其安裝”采購項目的投標過程中,格力以投標價格1707萬元被評標委員會推薦成第一中標候選,但最后卻是報價為2151萬的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中標此項目。報價低于對方400多萬元卻莫名其妙地落選,“價高者得”的中標結果令格力非常不服氣,格力因而怒告廣州財政局。
與格力競標中勝出的是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記者查看該公司的資料顯示,該公司法人代表是張志君,注冊資金6017萬元,主營為化工石油、機電設備安裝等,而公司網站也顯示該公司是廣東省大型國有建筑施工企業,其本身并不生產空調。
廣州財政局:
合適時間出“書面東西”
11月13日記者采訪了廣州市財政局,其工作人員表示:“等到一個合適的時機,我們會向媒體及相關部門出示一個書面的東西。”但當記者追問其內容時,她表示:“現在還不是合適的時間。”
那么什么時間是合適的?“現在不方便說。”該名工作人員表示。
而這場官司是典型的“民告官”案件。
“民告官很難,但不代表不會贏,每個案子都各有不同,不管怎么格力都會堅持打下去”谷律師表示。
花費如此大精力打官司,勝訴希望多大?谷遼海的回答出乎多數人意料,“格力現在的努力完全沒有任何實際經濟利益,只為了討一個說法”。
據了解,一般行政復議案立案到判決約3個月,但格力廢標案影響較大,可能要花費更多時間。
同樣是谷遼海代理的“中國政府采購第一案”,自2005年北京現代沃爾公司將國家財政部告上法庭,稱衛生部在采購血氣分析儀過程中放著質優價廉的設備不選,卻選中定價高出40%的廠家的同類產品,國家財政部一審敗訴,2007年二審開庭,至今未宣布結果從2004年開始,到現在5年了,還沒有最終結果。
“那個案子之所以拖那么久是因為那個案子涉及到了我國三大部門,三大部門的內部較量判不下來很正常,但格力這個與那個不同,我相信會贏,當然不排除人為因素,但理論上是贏的。”谷律師表示。
最后谷律師表示:“而廣州財政局如果仍然不給明確的說法的話,我們將繼續告他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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