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微軟擅自在操作系統中使用鄭碼輸入法和中易字庫,微軟和這兩種輸入法的所有權方北京中易中標電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打起了曠日持久的侵權官司。昨天記者獲悉,一中院判決微軟侵權。
這場持續了近3年的官司從前年1月開始,北京中易中標電子信息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中易)起訴微軟公司,稱Windows98、Windows2000和WindowsXP等8種操作系統中,均預裝了鄭碼及中易字庫,卻沒有支付任何費用。因此已嚴重侵犯該公司知識產權。
為了挽回這起官司中的被動局面,微軟向法院要求中止訴訟程序,并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推上被告席,稱1989年獲得專利授權的鄭碼實際上以前已經公開了,因此不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不符合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要求宣告鄭碼專利無效。
去年11月,一中院對專利法的規定和鄭碼輸入法的技術進行了逐條比照,得出結論為鄭碼專利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一審宣判駁回了微軟的訴訟請求。
此案審結后,中易訴微軟的案件重新啟動審理程序。一中院在判決中認定,微軟在被訴8個版本的操作系統中安裝、使用中易字庫并進行銷售的行為,超出了許可范圍,侵犯了中易公司對中易字庫享有的美術作品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的法律責任。法院要求微軟立即停止生產、微軟和微軟中國立即停止銷售使用這些版本的操作系統,同時駁回中易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微軟認為自己不侵權,表示要上訴。 (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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