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2009年11月13日,谷歌同眾多作者、出版商,以及代表作者和出版商的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商協會,各方向美國聯邦法院南紐約州分院,提交了經修訂的和解協議。新協議中原告方決定縮小訴訟集體的范圍,同時谷歌表示有意與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地相關版權人、機構直接合作,以達成類似的協議。協議主要修訂的方面包括:國際適用范圍、無人聲明版權著作、將和解協議涉及圖書轉售給第三方(包括谷歌的競爭對手)、訪問模式和定價與非歧視條款。
隨著事件的推進,圍繞谷歌圖書搜索涉及的版權問題再次引起公眾關注。截至記者發稿時止,在騰訊網關于谷歌“侵權事件”的調查中顯示,“支持谷歌”的有9358人,“反對谷歌”的有2784人。
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嚴鋒就谷歌圖書館事件談到:“現在很多人把Google的未來想象成一個怪物,比如它會擁有世界上所有圖書版權,壟斷我們的精神生活,這可能嗎?有些人說,Google是暗渡陳倉,是特洛伊木馬,先打著公益的旗幟掃描圖書,實則上是將來搖身一變,成為壟斷出版商。但是你要想,Google它真有這個能力來壟斷我們的精神生活嗎?這恐怕就是對新技術、新傳播模式的不了解而產生的恐懼。”
●谷歌:搜索絕非全文閱讀
“人類已經撰寫的絕大多數圖書會隨著歲月流逝消失了、不見了。圖書是世界共有知識、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書籍數字化將使成百上千萬絕版但受版權保護的書籍‘復生’”,這是谷歌的聯合創始人和技術總裁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發表的谷歌數字圖書館建立的初衷。
負責圖書事宜的谷歌全球研發總監Daniel Clancy,近日對中國部分新聞媒體表示,谷歌愿意和所有的作家一起協商解決版權問題。此外谷歌強調,圖書搜索只是為搜索,不是為閱讀,希望通過溝通使中文著作能在世界范圍得到共享。
據悉,在2008年10月,谷歌同眾多作者、出版商及美國作家協會、美國出版商協會達成和解協議,同意在美國開放數百萬種絕版書籍的訪問權。而在今年11月13日,和解各方向美國聯邦法院南紐約州分院提交了經修訂的和解協議。法庭將確定相關時間表,并將在明年初舉行最終公平聽證會。
此修訂版的發布,正值谷歌在中國的數字圖書館圖書掃描項目引起知識產權糾紛之際,因此也引起業內外普遍關注。對此,Daniel Clancy表示,此次修訂版和解協議最大的變化是訴訟范圍縮小了。“由于原告決定縮小訴訟集體范圍,這意味著谷歌和中國的作家、版權所有人及代理機構可以進行更多的直接溝通和合作,以達成類似協議,使他們的著作能在世界范圍得到共享,中國的書籍應該擁有全球市場的機會。”
●不同來源提供不同形式的預覽
谷歌圖書搜索戰略合作部亞太區首席代表Erik Hartmann具體介紹了圖書來源:“我們掃描的書籍有兩個來源:第一個來源是我們的‘圖書館項目’,根據這個項目,我們掃描了由知名的40余家圖書館合作伙伴提供的藏書,其中包括密歇根大學圖書館和斯坦福大學圖書館。對于已經超過版權保護期的圖書,用戶可以免費閱讀并下載整本圖書。如果所掃描的圖書仍在版權保護期內,我們最多只在搜索結果中呈現該書的三個片段;或應著作權人要求不呈現任何內容。”
“第二個來源是我們的‘合作伙伴項目’,根據這個項目,合作伙伴(通常是出版社)授權我們對其圖書進行數字化并在互聯網上提供有限的內容預覽。在進行‘內容預覽’時,讀者可以閱讀圖書的部分內容,一般為整本圖書的20%。今天,有來自100多個國家的超過3萬名著作權利人參與了這個項目,他們為我們提供了超過150萬冊圖書的授權。僅在中國,就已有超過50家出版社向我們提供了6萬本圖書的授權。”
針對“未經作家同意掃描圖書已構成侵權”這一說法,Daniel Clancy表示,所有圖書的掃描只是用于搜索,并且只顯示非常小的一部分。如果有作家不愿意自己的書被掃描,谷歌會非常尊重作家的個人意愿,將書刪除。
上個月為谷歌圖書引發的風波,Erik Hartmann已專門來華與各方進行溝通。此次據Erik透露,本周五谷歌將和文著協再次進行溝通,屆時雙方會涉及更多的問題。而文著協已經開始幫谷歌與更多的作協、出版協會溝通、聯系,谷歌希望各方能夠達成一致的結果。
●作家的恐懼來自于信息誤差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很多作家其實并不十分了解谷歌圖書館這種產品,因此造成了不少誤會。韓寒近日發表文章談到:“最近我仔細查了一下新聞和報紙摘要,發現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得到的資訊是否全面,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分成兩種的。第一種,假設谷歌的確掃描了全書,并在網絡上提供免費閱讀和下載,那么毫無疑問的,這是非法的。管你事后事前給錢這不重要,這尤其對傳統圖書作家有巨大的傷害。第二種,假設谷歌掃描和摘錄了圖書的一個部分或者一些段落,并沒有提供全文閱讀,可顯示和閱讀的字數控制在一個很小的比例內,我個人并不認為這個行為違法。我并不知道谷歌屬于哪一種行為,如果是前者,嚴懲不貸,如果是后者,被人陷害。”
著名媒體評論員劉興亮就此分析道:“我覺得可能大多數作家對谷歌還是誤解了。現在抗議聲音最大的是韓寒那本書,我在網上看了一下,谷歌只提供了一個三行字的摘要,包括封面,是哪個作者、哪個出版社、定價多少錢,書號是多少,這是一個非常公開的信息,不應該算作侵權。因為人家也是幫助你傳播你這個書的相關信息。”
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嚴鋒也一直關注谷歌圖書館的問題,他說:“我覺得現在國內外都有一種集體的歇斯底里,對Google的恐懼,總說‘狼來了’。真有多少作者使用Google圖書館?越是使用圖書館的人越不會反對。中國作者和相關協會對Google圖書館的運作十分不了解,有一個信息誤差。公益性質的Google圖書館和計劃中的出版業務其實是兩碼事。有趣的是,對‘盜版’、‘侵權’最激烈的批評者,常常是最少被盜版的作者。那些被‘盜版’最多的人,比如韓寒、郭敬明、安妮寶貝等,他們的名聲都是和網絡,和新的文化復制模式緊密聯系起來。他們都知道里面的奧秘和機制。凡是網絡時代的門外漢,往往是邊緣化的人,最擔心自己的東西有沒有被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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