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被稱作“網絡暴力第一案”的王菲告三家網站侵權案,在市二中院終審落錘。法院終審維持原判,確認張樂奕侵犯了王菲的名譽權,應刪除網絡上的侵權文章,對王菲賠禮道歉并賠償他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公證費共5684元。
昨天,張樂奕和王菲均沒到庭,都委托代理律師到庭。法官用了約10分鐘宣讀判決書。二中院認為,王菲在與姜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其行為違反了我國法律規定、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和道德標準,使姜巖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是造成姜巖自殺這一不幸事件的因素之一,王菲的行為應當受到批評和譴責。
但對王菲的批評和譴責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不應披露、宣揚其隱私,否則構成侵權。張樂奕在姜巖自殺后設立“北飛的候鳥”網站,將王菲的私人信息在網站中向社會公眾披露,擴大了王菲私人信息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傳播的范圍,對相關網民對王菲發起“人肉搜索”、謾罵王菲、騷擾王菲及其父母正常生活的不當行為,有相當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張樂奕的行為已構成對王菲的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原審判決并無不當,法院予以維持。
宣判后,王菲的律師對判決表示滿意。而張樂奕的律師則認為,這個判決需要歷史的檢驗,“起碼不是社會上每個人都認同這個判決吧。”
-律師:王菲已過上正常生活
在宣判后,王菲的代理律師張雁峰撥通了王菲電話,告訴他判決結果。電話里,王菲的語調聽起來很輕松,他對律師說,對于判決他現在不想說什么,并對律師表達了感謝。
張雁峰說,一審判決后,王菲已重新找到了工作,做廣告設計。“他已經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對于王菲是否再婚,張雁峰說他不知道。
-鏈接: “網絡暴力第一案”
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領姜巖在遠洋天地24樓的家中跳樓身亡。姜巖的大學同學張樂奕隨后注冊了“北飛的候鳥”網站,與姜巖的親屬及朋友先后在該網站上發表文章,描述姜、王的交往和婚姻。張樂奕還將該網站與天涯網等進行了鏈接。幾天后,大旗網也制作了《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后的BLOG日記》的專題,其中使用了王菲、東方的真實姓名和合影。王菲隨即遭遇“人肉搜索”,甚至有網友到王菲及其父母的住處刷寫“逼死賢妻”、“血債血償”等標語。王菲隨即控告3家網站侵權。 (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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