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網絡購物一樣, 電視購物因頻陷“虛假門”也成為消費者的投訴熱點。對此,在消費者提高警惕的同時,肅清亂象的關鍵在于斬斷利益鏈
3.15即將來臨,在每年的這個時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消費者消費利益就成為最熱門的話題。而近幾年,隨著“宅男”、“宅女”的增多,電視購物已然成為一種新興的消費方式。然而由于利益的趨動、監管困難等等原因的限制,關于電視購物被騙的案例越來越多,因此電視購物維權也不斷的被提上了議程。
電視購物遭遇詐騙
電視的普及,為人們提供了一個廣闊的對外窗口,足不出戶,我們就可以了解天下之事,可以買到所需的物品。只要動動拇指,按按健盤,一次就OK了,可以想像,“高科技”真的是個好東西。然而一切看似順理成章時,卻又總是會有意外發生。
據《廈門日報》報道,家住海滄東孚的陳先生近日就因為輕信電視購物的宣傳和售后服務的“承諾”,而吃了電視購物的苦頭。報道稱,今年春節期間,陳先生在省外某電視臺的電視購物節目中,看中了一款價值999元的手機,便撥打屏幕上的電話訂購。貨到付款后,他才發現這款手機的外觀、功能與電視上的宣傳相差甚遠,隨即撥打售后服務電話,要求退貨。
售后服務人員接到電話后表示,可以為陳先生更換一款能收看電視的手機,陳先生需支付1100元,但原手機費用999元會返還,以存折形式和新手機一同寄去。經陳先生同意后,雙方商定通過郵局代收貨款方式寄貨。就在陳先生交完1100元的費用取到新手機后,卻發現這是其實只是一部無廠名、無廠址、無合格證書的山寨手機,而所謂的999元手機退款,更是子虛烏有。
因電視購物被騙的例子不勝枚舉,而從一些看似雷同的案例中,我們不難發現,或許我們只要多增強點防范意識,這個事件就不會發生了。每個顧客朋友在選購產品時應當提高防范意識,要知道類似這種虛浮在表面,吹噓出來的產品,多是不可信的。
電視購物騙術表現方式
據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消息,2009年,中國電子商會主辦的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共接到“電視購物”投訴7090宗,經統計,有效投訴共6829宗,無效投訴共261宗,其中已處理的投訴共6457宗,正在處理的投訴共372宗,投訴解決率為94.55%。根據數據分析,在08年經濟危機的影響過后,至09年全年電視購物實現了一個飛速的膨脹發展。
從分析的數據及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目前的電視購物詐騙大概有如下幾種表現方式:
一是通過電視購物廣告詐騙。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媒體發布虛假信息或盜用、不向消費者透露公司地址,或者提供虛假經營地址、營業證號等騙取錢財。
二是交易商品與宣傳不符。一些商家在節目中夸大其詞,對商品的質量、功能等進行虛假宣傳,設置消費陷阱讓顧客跳。
三是售后服務無保證。經營者售后服務差,交易完成后不履行服務承諾或“三包”義務,給消費者退換貨、保修帶來不便,有的甚至沒有售后服務。而在交易過程中,經營者采取快遞的發貨方式,貨到付款,但消費者卻不能先驗貨再付款,快遞員均要求先付錢才能開箱驗貨,這就造成了一旦交錢,貨物出現問題后,索賠起來則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四是銷售方無經營資格,逃避監管。一些不法經營者沒有營業執照,商品無標識或標識虛假,消費者投訴和維權找不到準確對象,使商品和服務提供者逃避掉責任。
針對網購出現的種種問題,消費者協會多提醒消費者注意索取憑證、最好貨到付款等。
肅清亂象關鍵在斬斷利益鏈
電視購物詐騙的亂象頻生,是什么給了它滋生的溫床?可以想得出,這與其間的利益是分不開的。在我們的思想意識里,電視里的新聞播報可信度是最高的,因此新聞直播時間大家多會在電視機前收視。同樣對電視播出的廣告我們也常抱有這種情懷,總覺得可信度比較高。然而一些不法生產商就是看中了顧客的這種心理,通過電視廣告大行做文章。而電視臺則只顧取廣告費,不計后果,在沒有核實廣告內容虛實與否的情況下就進行播報。
除開外在因素,消費者自身也應當反省。古語有云:“利令智昏”。很多被騙事件的發生往往是因為我們被眼前的小“利”給迷昏了頭腦,貪小便宜,而詐騙分子就是看中了人們的這種心理因此能無往不利。
顯然,這其間的是是非非林林種種,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清的,但做作消費者,我們仍然希望各部門在播報類似廣告時,能夠抱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服務顧客,也希望相關職能部門能夠加強這方面的監管,多出法規,嚴懲不法行為,斬斷其間利益鏈。而消費者在了解了這些電視購物騙人招術之后,如遇到類似情況時就應當提高警惕意識,不要讓虛假的廣告,不法的廣告再鉆了空中。 本報記者 董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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