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子支付業近年來發展迅速,09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交易額超過3.5萬億元,同比增長48.5%。電子支付已經成為我國支付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業發展開始步入成熟期。伴隨著高速發展,紛繁復雜的問題也凸顯出來,行業發展由于缺乏相應的立法監管而面臨瓶頸。
今年的315晚會現場也曝光了消費者對網購行業貨不符實、虛假廣告等問題的投訴。 兩會代表賀強和人大代表徐龍發出提案,建議盡快制定具有針對性的相關法律,完善立法監管,引導和規范電子商務發展。
電子交易不規范行為不容小視
日前,兩會代表賀強和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公司總經理徐龍分別提出建言,建議盡快制定具有針對性的相關法律,盡快制定統一系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保障和促進電子商務的科學發展,同時引導和規范電子商務活動,防范和減少網上交易風險。
我國電子支付服務產業出現時間不長,但發展迅速。2005年以來,我國電子支付產業連續4年增長率超過100%,2009年交易量達5766億元。然而隨著產業的做大,各種問題也浮上臺面,標準不統一、平臺建設滯后、應用范圍不廣、安全性不夠、誠信度不高等問題嚴重威脅著電子支付行業的發展前景。支付系統是經濟發展的戰略基礎設施,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監管真空受針砭
我國電子支付行業當前紛繁復雜的局面與目前國內的相關法制不健全不無關系。立法監管的缺失使電子支付業對危害自身發展的問題缺乏除行業自律以外的解決手段,同時,由于沒有相關法律的引導,未來發展也存在諸多困難。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電子支付行業發展最大的瓶頸不是業務層面的完善,而是缺乏政策監管,導致行業對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直都未有清晰的界定!
兩會代表賀強也指出,電子支付行業監管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行業規則和標準的缺乏將會阻礙這個行業的發展。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管,部分電子支付公司的經營風險有可能產生傳導,導致社會風險。
法律監管滯后已經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最大瓶頸,立法監管的完善成為當務之急。
勿矯枉過正需以國情為本
我國的電子支付業起步較晚,既是劣勢,同時也有助于借鑒先行者的經驗,少走彎路。
目前,已經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綜合性電子商務法。各國的具體舉措對中國具有借鑒意義,也說明當電子支付發展到一定程度,國家和政府進行權威規范和管控是大勢所趨。
但立法監管具體落實到我國還是要結合國情,人大代表徐龍指出,中國電子商務立法明顯滯后,目前沒有統一系統的電子商務法來規范電子商務行為,已制定的電子商務相關法規也存在效力層級不高、體系不清、內容不全等突出問題。
在徐龍看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內容應包括立法宗旨、電子商務概念、基本原則、交易主體、電子合同、電子簽名及認證、電子支付、信用保障、交易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電子商務稅收、行業自律、爭端解決機制、法律責任等內容。
監管的目的是為了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加快立法不等于下重拳監管,如何把握尺度,把消費者利益作為重要立足點,在完善相關交易行為條件和售后服務保障上下功夫,應該成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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