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廠商和消費者翹首以盼的家電“以舊換新”實施細則終于頒布。7月2日,財政部等七部委印發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的細則,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辦法、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細則按家電品類規定了補貼最高標準,電視機400元/臺,冰箱(含冰柜)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
記者了解到,這一補貼上限比廠家自發的“以舊換新”活動補貼還少。因此,不少消費者在接受采訪時感覺“不抵”。而廠商方面則表示,細則還不足夠細致具體,要研究該辦法后再決定是否放棄自己“以舊換新”的做法。而從近一個月的廠商自發家電“以舊換新”來看,消費者仍需多留心眼以防被忽悠。
說10%上限僅400元
根據7月2日印發的《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廣東、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福州和長沙等9個試點省市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在規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此次列入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產品的品種為電視機、電冰箱/冰柜、洗衣機、空調、電腦5類)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新家電銷售價格10%的家電補貼。
但是,此10%的補貼并非“一刀切”按照換購新品的價格來確定。5類產品補貼上限分別為:電視機400元/臺,冰箱(含冰柜)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購買人購買新家電時直接申報家電補貼,由銷售企業代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當場兌付補貼資金。
此外,凡在規定時間內從購買人手中收購舊家電并交售給指定拆解處理企業進行拆解的中標家電回收企業,均可享受運費補貼。
等“更抵換購”的消費者感失落
“之前我參加了一個廠商自己的‘以舊換新’,一臺壞掉的洗衣機還折抵了500元,換購了一臺液晶電視機。沒想到現在電視機的補貼上限才400元,幸好早換購了,要不然真不劃算。”市民賀先生了解到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標準后,直截了當地表達自己的心聲。
在采訪中,一些原本等待國家相關部門“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完全出臺后再換購的消費者明顯有些“失落”。市民黃小姐表示,原來搞不清楚國家規定的“不超過10%”的補貼到底怎么算。她一直在等最終的細則,可沒想到等到這么一個標準。要是想買的新電器比較高檔,真不如直接申請折扣劃算了。“一臺舊電腦隨便都可以賣超400元。”正在物色新筆記本電腦的方先生也表示。
另外,實施細則規定消費者“以舊換新”要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這也頗令本地眾多外來人口覺得不可思議。“我的戶口一直在老家,并沒有遷到廣州,但我一樣有穩定合法的工作,也有換購的想法,但戶口就擋住了。”在一家賣場做了三四年銷售工作的羅生表示。
廠商自謀更優惠“以舊換新”
“雖然規定了補貼標準,但并沒有說是否要相同品牌、品類的家電才能換購。我估計品類可能要統一,但品牌還是放開的。”TCL相關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人士表示,之前自己搞的“以舊換新”目的就是要在短期內提升銷量,因此舊家電的抵扣力度比較大。
“目前還在觀望最新的實施細則,看市場反應吧,不過我們還將再做一次自己的‘以舊換新’活動。之后可能按照國家的補貼標準進行。”TCL廣州公司市場部魏先生表示。
康佳多媒體市場部總經理朱忠慶表示,國家新政剛出來,廢舊家電如何確定也沒明確。
400元的上限是否合理?“如果有人廣收廢舊家電,然后參與廠商自己的‘以舊換新’活動,以500元甚至800元的價格集中換購新品再倒賣,豈不是會亂套?”業內人士阿永表示,雖然看不出400元的限價理由,但應該也有其考慮。
補貼規定限價,對于準備大賣高檔家電的廠商而言,則必然以其他形式加大補貼力度。一位不愿具名的國產廠商人士就透露,6~7千元甚至更高價格的家電,如果只按照400元的優惠給消費者,肯定效果不理想,因此要想辦法在“以舊換新”之外給予優惠。 (李光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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